四川一男子酒驾发生车祸身亡,父母伙同姑姑篡改伪造事故材料骗保102万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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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2:23:26

综合自中国法院网

男子酒驾意外身亡,保险公司依照合同规定拒赔,怎料家人妄图篡改材料诈骗获利。日前,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骗保案件作出判决。

2019年12月18日深夜,小李酒后驾车不幸意外身亡,但留父母悲痛欲绝。痛失独子的李父、李母本寄希望于保险理赔来缓解丧子之痛,怎料保险合同明确约定“酒驾不赔”,而检测报告明确显示小李血液酒精含量为57.9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事情本该告一段落,岂料接连承受丧子之痛与经济补偿落空双重打击的李父李母竟萌生了篡改事故证据骗取保金的危险念头。

李父李母找来小李的姑姑商量篡改事故认定材料,掩盖酒驾事实骗取保险金的计划。一番商议后,三人联系了“技术达人”刘某,将乙醇浓度由57.9mg/100mL改为12.9mg/100mL,并删除事故认定书中所有关于酒驾的表述。后,李父李母凭借伪造的文书,向两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成功骗取102万元,并与小李姑姑一起将这笔赃款进行了分配。

然而,保险公司在后续核查中发现材料数据异常,随即报案。经警方调查,伪造文书、编造虚假事故原因的骗保行径彻底败露,李父、李母、小李姑姑及刘某陆续归案。

涪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父、李母、小李姑姑与刘某共同伪造、变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编造虚假事故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部分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涪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李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2万元;小李姑姑与刘某获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各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四人退赔保险公司全部损失102万元。

法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保险本是风险保障,绝非非法牟利工具。本案被告人在痛失至亲的悲恸中迷失方向,试图以伪造证据手段骗取保险金,终难逃法律制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人都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人少喝酒、不醉酒,绝不酒后驾驶。

来源: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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