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实测“大圣联盟牛牛透视挂辅助安装”(的确有挂)
ppk001
2025-08-13 04: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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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8月11日,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豪鹏转债”)累计转股数额为9,307,898股,占“豪鹏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82,184,344股的11.33%。

2、“豪鹏转债”未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尚有6,325,071张“豪鹏转债”未转股,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11,000,000张的57.5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根据安排,“豪鹏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8月29日。故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调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8月28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0.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5元/股调整为50.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8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2元/股调整为50.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年1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3元/股调整为50.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5月,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7元/股调整为50.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6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豪鹏转债”自2024年6月28日起开始转股,“豪鹏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82,184,344股。

截至2025年8月11日,共有4,674,929张“豪鹏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额9,307,898股,转股数额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82,184,344股的11.33%。

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尚有6,325,071张“豪鹏转债”未转股,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11,000,000张的57.50%。

1、《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截至2024年6月27日);

2、《豪鹏转债转/换股业务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及其控制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潘党育先生持有100%股份,以下简称“豪鹏控股”)、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豪鹏控股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潘党育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以下简称“珠海安豪”)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潘党育先生、豪鹏控股、珠海安豪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潘党育先生、豪鹏控股、珠海安豪合计持有的权益近期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而引起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化。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注:1、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的总股本为85,718,917股;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87,367,910股。

2、本表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豪鹏转债”赎回价格:100.3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9月3日

10、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可转债简称:Z鹏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豪鹏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豪鹏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豪鹏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豪鹏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22元/股)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0.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5元/股调整为50.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8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2元/股调整为50.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年1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3元/股调整为50.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5月,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7元/股调整为50.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6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90%、第六年2.10%。“豪鹏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0.50%。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豪鹏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4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即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2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8月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249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0%×249/365=0.3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4=100.3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豪鹏转债”持有人。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豪鹏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豪鹏转债”自2025年8月26日起停止交易,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可转债简称:Z鹏转债。

3、“豪鹏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

4、“豪鹏转债”自2025年8月29日起停止转股。

5、“豪鹏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8月29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豪鹏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豪鹏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6、2025年9月3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9月5日为赎回款到达“豪鹏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豪鹏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豪鹏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豪鹏转债”的摘牌公告。

2、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A7栋

4、联系邮箱: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其持有100%股份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控股”)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豪”)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廖兴群先生在“豪鹏转债”赎回条件满足之日(2025年8月7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豪鹏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形。

1、“豪鹏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豪鹏转债”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6146451】)(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约定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叁亿元整。公司和北京银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豪鹏”)及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供应链”)可以作为申请人,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上述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视同本合同的当事人,并就与其有关的具体业务,与公司共同连带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公司一方以及具体业务合同下申请人一方的承诺、保证、义务与责任;此外,公司就上述每一申请人在每一具体业务合同下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申请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38号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惠州豪鹏20%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惠州豪鹏80%的股权。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9号第10栋厂房401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100%的股权。

受信人/申请人/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申请人(与受信人在一定可用授信额度范围内共享总授信额度的其他当事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最高授信额度叁亿元整范围内提供担保

4、保证范围:每一申请人在每一具体业务合同下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5、保证期间:申请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7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17,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72.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85,99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76.65%。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1、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614645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9

股东九益稳健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股东九益稳健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益稳健1号基金”)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02,9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下同)的1.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九益稳健1号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益稳健1号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公告中,占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460,298,196股计算。

九益稳健1号基金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

1、九益稳健1号基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九益稳健1号基金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九益稳健1号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九益稳健1号基金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在协议转让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4、公司将持续关注九益稳健1号基金在协议转让中所作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益稳健1号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立信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通立信息不超过100%(含本数)股权进行股权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近日,通立信息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应中国银行要求,将“以公司持有的通立信息不超过100%(含本数)股权进行股权质押担保”变更为“以公司持有的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注: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溪街道万古社区5组(自编6-13号)

7、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物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

(5)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

(3)质押内容:公司持有的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的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质押期限: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8年8月11日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7,11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52%;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48.5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2%。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5年8月12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如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6年2月1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倪祖根先生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3

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截至2025年8月12日,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如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6年2月1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号)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7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莱克转债”,债券代码“113659”。

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1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1.72元/股。

1、“莱克转债” 初始转股价格为34.17元/股。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0,2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2年12月7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17元/股调整为34.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3年2月17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18元/股调整为34.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3、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2,8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3年6月27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19元/股调整为34.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20元/股调整为33.20元/股。调整后的“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5、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7,75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3年10月27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3.20元/股调整为33.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6、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95,44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4年10月25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3.21元/股调整为33.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7、因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3.22元/股调整为31.72元/股。调整后的“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因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派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8月12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如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6年2月1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莱克转债”转股期限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10月13日,目前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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