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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客户端】
郝雯婧
《长安的荔枝》是一部由马伯庸创作的中篇历史小说,讲述大唐天宝十四年时,九品小吏李善德被迫接下的“死亡任务”:在贵妃杨玉环诞辰前,将岭南的新鲜荔枝送达长安。作者立足“大历史的小横截面”,借小吏之眼俯瞰皇权、官僚、商贾、百姓四重世界,展现盛唐的繁华与危机以及“善良与怯懦、算计与良知”并存的复杂人性。
2025年,该小说迎来双线影视化改编。电视剧版《长安的荔枝》由曹盾执导,雷佳音、岳云鹏领衔主演,35集古装职场传奇,6月7日在央视电视剧频道首播;电影版由大鹏自编自导自演,白客联袂,122分钟古装喜剧,于7月18日在全国公映。两版展现了同一文本按不同媒介实现影视化改编,实现艺术追求与商业诉求的平衡共舞。
基于媒介特性的叙事转译
在跨媒介叙事的理论视域下,电视剧与电影在对同一小说文本进行改编会受制于其不同媒介的固有属性。换句话说,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的叙事转译,都要先考虑媒介特性的约束,通过对故事元素的取舍、时序的重置与意义的重构,完成从文学符号到视听语言的重新编码,让小说转译成流动的声画。
首先,媒介特性决定两者的故事改编在时空叙事上存在差异。
源于同一文学文本的电视剧和电影,会因其媒介差别呈现出不同的叙事节奏与结构。电视剧凭借其长时序与多集数的特性,可以构建绵延的叙事脉络,让观众在逐集观看中逐步沉浸于情节发展中。电影则要通过蒙太奇重构非线性的浓缩叙事,以戏剧张力为观众带来“即时爽感”。
电视剧版《长安的荔枝》充分利用其35集的体量,通过逐集推进的“荔枝腐败进度条”主线以及穿插的“官场博弈”支线,实现对原著小说的延展和再创造。电影版《长安的荔枝》则在120分钟内以主角李善德的单一视角,单线推进荔枝的腐坏过程,通过意象浓缩传递思想,强化观众共情。
其次,两者在从文学符号到视听语言的媒介化重构方面,存在不同的裂变处理。
不同于小说擅于用文字激发读者想象,电视剧版选择通过分镜演示硝石结晶过程,呈现关键的荔枝保鲜方式情节,这样的科普叙事逻辑更契合家庭观众需求。电影版则省略操作过程,按视觉优先原则,直接展现荔枝腐坏后的特写镜头,给观众形成具有冲击性的感官体验。
影视改编的商业哲学
电视剧和电影的商业逻辑与受众群体差异,赋予影视改编不同的商业哲学。电视剧通常通过播放(传播)权销售和会员订阅实现盈利,受众以家庭观众为主,注重内容的持续性和情感共鸣;电影则更依赖票房和音像版权销售,面向追求视觉冲击与完整叙事体验的观众。这种差异,决定了两者会选取不同的改编策略,塑造各自的商业价值逻辑。
一方面,盈利模式驱动改编选择。
近年来,大量IP全版权运营链条是以“小说→影视→游戏→衍生品”矩阵开发的商业运作模式,实现IP生命周期价值的最大化。小说的影视化改编,属于这一链条的关键环节。但由于影视改编在剧本开发、拍摄制作等的前期投入巨大,因此,影视制作公司的改编决策和资金投入方向,就具有明显的盈利导向,以“资本主导”的创作逻辑迎合市场预期和观众偏好。
对电视剧而言,盈利模式主要是向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销售播放(传播)权,电影则更依赖影院票房收入和音像版权销售。同时,两者都可以通过广告植入和衍生品开发实现多重收益。
以《长安的荔枝》为例,剧外引爆荔枝效应,围绕“吃、喝、玩、乐、用、行、游”七大场景的众多衍生品,构建起多元消费生态,如曲江文旅AR技术还原荔枝驿站、西安大唐不夜城打造荔枝使巡游、瑞幸联名产品“长安的荔枝冰萃”“荔枝冻冻”“荔枝大福”等,可谓是“用一颗荔枝串起了消费的宇宙”。
另一方面,受众分层展现接受差异。
首先,改编自小说的影视作品,需要通过视觉手段满足不同层次观众的需求。原著读者往往关注改编的忠实度;历史爱好者侧重关键事件的还原度;普通观众则注重娱乐性与艺术价值。这种分层的接受差异,要求影视改编要充分考虑目标受众的不同需求,以差异化策略提升作品的市场竞争力。
其次,就《长安的荔枝》来说,电视剧版和电影版的观众在年龄大小、审美偏好、文化认知和消费场景方面存在的差异,更会直接影响他们的观影感受。家庭观众倾向于选择节奏舒缓、情感细腻的电视剧,更在意“荔枝腐败时间”和“李善德保全全家”的情感内容;年轻观众则更偏好视觉冲击力强、叙事节奏紧凑的电影,更热衷于“唐朝牛马”“荔枝物流”等的二次创作。
以媒介特征为核心的影视改编平衡启示
媒介特性决定改编基因。无论是“长呼吸”的电视剧还是“高浓度”的电影,影视改编并非简单的内容搬运,要以媒介特征为核心,遵循不同媒介的制约与塑造,通过艺术再创造完成精神内核的传承与表达,实现艺术坚守与商业逻辑之间的平衡。
第一,抓牢精神内核的艺术坚守。
媒介特性虽为影视改编设定了边界,但坚守原著价值始终应被视为影视改编的核心目标。一部好的影视改编作品,要在媒介限制中挖掘原著的深层意义,以视听语言进行再创作,赋予原著新的生命和表达形式。
《长安的荔枝》原著小说通过“一骑红尘妃子笑”,探讨权力结构与个体命运之间的张力。就此,电视剧版以万人运输荔枝与驿卒白骨堆叠的长镜头,控诉官僚体系的冷酷无情;电影版则通过李善德用腐果撞宫门,叩问阶级议题下的个体尊严。
尽管两者的叙事方式与表现手法完全不同,但都是对小说内核的提炼与改写。这种对原著精神内核的坚守,不仅使改编作品超越单纯的娱乐功能,更使其成为文化传承与价值传递的重要载体。
第二,符合媒介规律与商业逻辑的活性改编。
影视改编要在尊重媒介规律和融合商业逻辑的基础上,在叙事节奏和表现手法等方面进行创造性的“活性改编”,以实现艺术与市场价值的统一。就电视剧与电影来说,两者在媒介特征上的明显差异要求影视改编策略必须进行差异化调整,将媒介的限制转化为风格化的创新表达。
例如,电视剧可以借助其长时序与多集数的体量优势,设置叙事的连续悬念,再以剧情的逐步发展构建起延展的叙事链,实现情感的持续传递与观众的沉浸体验;电影则可以依托其视听语言的即时性与集中性,通过紧凑的叙事节奏和高密度的视听语言,在短时间内完成对观众情绪和认知的全面调动。
此外,影视改编还需面向大众市场,以普适性的内容精准对接目标受众,通过品质口碑反哺商业收益,从而在商业逻辑与艺术追求之间找到平衡,既满足市场期待,又保持作品的艺术生命力。
结语:文学作品跨媒介传播的案例
《长安的荔枝》的电视剧与电影双栖改编实践,为文学作品的跨媒介传播提供了一个极具启发性的案例。其改编过程不是简单的内容搬运,而是在忠于文学精神内核的前提下,对不同媒介特性与市场期待的精准感知和灵活回应。
这种基于理解和尊重的动态平衡,生动体现了艺术与商业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协同关系。“荔枝”在不同媒介中实现多元表达,让原著的精神内核获得新的生命与传播路径。
【本文系四川传媒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传统文化用影像‘讲好中国故事’的叙事价值与传播路径研究”(编号X2024105)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郝雯婧,四川传媒学院教授,四川传媒学院戏剧与影视评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