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罗庄区大队新增2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地点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罗庄区大队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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