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业主状告开发商、物业“车位只售不租”案二审开庭:业主要求提供计时收费停车方式
创始人
2025-09-16 06:22:20

9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的因小区车位只租不售,西安一业主状告开发商和物业一案,今日(9月15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在庭审现场,涉事小区万科悦府多位业主到现场旁听,约两个小时后庭审结束,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涉案双方均提交新证据

物业称已登记可出租车位满足业主需求

6月30日、7月1日,红星新闻发布《》《》报道。该案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判令开发商将小区内未出售的产权车位开放租赁给原告业主,或将小区内的人防车位向原告业主开放以计时的方式收费,物业公司需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一审结束后,被告西安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西安万科物业)、西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十分公司(下称西安万科物业分公司)、西安筑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筑弘房地产)提出上诉。原告业主夏某也提起上诉。

▲万科悦府小区部分业主无法进入小区的画面(小区业主供图)

7月1日,夏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小区车位租赁费太高无法接受,他与小区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还没有得到最终解决。

9月15日,夏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庭审过程中他当庭提交了部分新证据,如西安市民热线12345的官方回复、夏某与物业的聊天记录、物业在小区内的公告等等。双方就新证据进行了质证,但被告对部分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以及对证据的证明目的不予认可。在法庭调查环节,双方分别就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了答辩。

部分旁听此次庭审的业主向记者回忆了双方的答辩过程。据介绍,筑弘房地产代理律师在庭上表示,该公司已通过多渠道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在本案一审阶段,万科悦府小区租赁平台一共登记了一百多个车位可对外出租,登记需要租赁车位需求的不过40多位业主,筑弘房地产并未强制要求业主购买车位。一审法院直接认定筑弘房地产只售不租的事实属认定错误;地下产权车位未售部分属于筑弘房地产的产权,不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业主执行的范围;在夏某的上诉请求中,还要求公布小区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地下车位的处分情况,筑弘房地产认为此诉求与此次诉讼并非同一法律关系。

▲万科悦府小区地下停车场

万科物业方的代理律师在庭上发言时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万科物业阻止夏某使用小区业主共有部位规划的停车位停放车辆,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只有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而此次诉讼所涉及的车位是小区内规划车位,根据夏某与筑弘房地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小区内所有的规划车位都归属于筑弘房地产。并且小区建成后,物业没有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业主共有的场地增设停车位,但无论是规划车位还是其他形式的车位,万科物业均非所有权人,无权决定是否以出租或计时方式授权收费计算方式,夏某要求万科物业承担责任,主体不适合。

在夏某答辩时其当庭表示,目前万科悦府小区业主如果没有购买车位或者是没有租赁车位,物业还是一律不让进入。被告方所宣称的诸如搬家之类的特殊情况业主可以进入,不过是一面之词,具体的执行当中夏某并未见到过。针对夏某的答辩,万科物业代理律师当庭提交了此方面的新证据,夏某一方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地产公司:租赁或购买双方可协商

业主:小区应提供计时收费停车方式

旁听此次公开庭审的业主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最后的陈述环节,筑弘房地产代理律师发言称,双方对车位的租或者售,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做了明确约定,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车位进行租或者售的处理。但是合同也有约定,租售价格双方另行约定。对于本案而言,如果夏某愿意租赁或者购买,双方可以协商,包括旁听二审的各位业主,都是可以的。筑弘房地产认为本案并非车位纠纷,只是侵权纠纷,因为夏某和筑弘房地产之间关于车位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一审法院判决需要对人防车位进行计时收费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并且强行让开发商和原告建立所谓的租赁关系,是没有事实据和法律依据的。

▲万科悦府小区地下停车场中的人防车位

万科物业代理一方在最后的陈述环节中表示,本案核心的问题是夏某认为采取租赁或者是销售方式,妨碍了业主对于车位的优先使用权。但夏某对于优先使用权的理解是有错误的,民法典规定的业主对车位的优先使用权,指的是小区业主对于非小区业主,享有对车位优先购买和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的权利。并且万科物业是物业服务方,没有权利决定小区车位以什么样的价格或者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出售或者出租,或者授权第三人使用。夏某诉求要求判令物业公司按特定价格以计时方式收费,显然超越了物业公司的权限范围。

而夏某在最后的陈述环节中他表达了此次诉讼的核心诉求,2023年12月,万科悦府小区建成交付。在空置上千车位、完全有条件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万科物业于2024年1月、8月两次发出公告“禁止未购买车位业主停车”,强行推行“只售不租”的停车管理政策,并拒不启用大部分地面车位。

万科悦府小区部分地面车位

他表示,根据《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制定的《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停车收费采取计时收费方式”,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可以根据停车实际情况,实行包月(次、季、年)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停车场(泊位)经营(管理)者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优惠价格”。因此,计时收费是最公平、最基础、标准性的停车计费方式,能公平地满足长短时间不等的停车需求。

夏某认为,万科方面只有提供了按时计费的停车方式,才能平等地满足业主不同时长的停车需要。在此基础上,业主若有长停需求,再去平等协商长租或买断方案。没有计时收费的停车方式,业主的短停需求就不能被满足,“只售不租”问题也只会转变为“租售价格双高”问题继续侵害业主、浪费资源。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之后,该案并未当庭宣判,法官将择期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邓旆光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推荐一款,微乐江苏麻将确实真的... 您好:微乐江苏麻将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3685448】,很多玩家在欢聚斗...
重大.精选“双辽麻将有挂吗”[... 您好:双辽麻将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5382285】,很多玩家在双辽麻将这...
玩家实测“乐山游戏中心其实真有... 您好:乐山游戏中心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5902455】,很多玩家在乐山游...
今日重大通报“新青鸟大厅到底是... 您好:新青鸟大厅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5902455】,很多玩家在新青鸟大...
今日重大通报人皇大厅斗牛老是输... 您好:人皇大厅斗牛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8984612】,很多玩家在天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