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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次修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坚持体系化衔接,加强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有机衔接;坚持分类施策,科学设置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不同类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网络安全事关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需要法律作为坚实保障后盾。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实施以来,在确立网络空间主权原则、保障网络运行安全、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推动网络空间清朗有序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
然而,伴随数字经济的纵深推进和新技术新应用的快速迭代,网络安全形势日趋复杂。网络攻击手段不断翻新且更加隐蔽,数据跨境流动规模持续扩大,网络诈骗、数据泄露、平台垄断等新型风险与挑战不断浮现。现行法律中部分条款在责任认定清晰程度、处罚力度适应性以及与后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之间的协调性等方面,都存在优化完善的空间。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可谓因时应势、意义深远。
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事而制。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保障网络安全需要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织密法律“责任网”。修正草案紧扣强化法律责任这一主线,针对现实中的痛点难点精准施策。
一方面,通过科学设定网络运行安全与网络信息安全等不同违法情节的阶梯化处罚标准,大幅提高罚款数额,进一步厘清平台主体责任边界,不仅显著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和可操作性,也实现了与相关法律之间的有机衔接,为构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协调一致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提供了关键依据。
另一方面,修正草案积极回应数据跨境流动所带来的治理新课题,增设了对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的具体条款,明确数据处理者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合规义务。此举既弥补了目前法规在数据出境监管方面的操作空白,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严密责任闭环,有助于在开放环境中切实维护国家数据主权与安全。
此外,修正草案还体现出显著的前瞻性,将算法推荐、深度合成等新兴技术应用纳入法律规制范围,要求平台建立透明、可问责的内控机制,填补了因技术滥用可能带来的监管盲区。这些措施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全面强化了网络安全领域的全链条责任约束,让法律“责任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必能为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经国利民,法为重器。法律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依靠不断完善的制度设计和与时俱进的法律修订来实现。只有织密法律“责任网”,才能让一切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无处遁形。这是推进网络空间清朗化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国家网络主权和安全的关键路径。此次提请审议的修正草案全面体现了上述理念,致力于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技术全应用场景、产业全生态链条的立体化责任体系。立法机关应广泛征集社会意见汲取民智,进一步完善草案并推动其早日出台,推动“依法治网”的愿景更好地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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