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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客户端】
1985年10月,当《中国消费者报》的创刊号带着油墨香走来,我国消费领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四十载春秋流转,《中国消费者报》始终怀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初心,回应消费者诉求,勇敢撕开虚假宣传的伪装,揭开行业潜规则的面纱,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值此创刊40周年之际,本报推出“我与《中国消费者报》的故事”专栏,诚邀与这份报纸共同成长的同路人,分享那些藏在字里行间的记忆。相信这些故事里,有纸张的温度,有文字的力量,更有所有人对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事业的执着坚守。
人物简介
章志军,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先后荣获全国消费者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湖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湖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以及湖北好人等殊荣。
看报“充电”
坚定信念
那是2006年的春天,我在基层工作,对市场环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之甚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社区宣传栏上看到一张张贴的《中国消费者报》,报纸上“为消费者发声,为合法权益护航”的公益广告,瞬间触动了我的心。从那时起,我每年都会准时订阅《中国消费者报》,这份报纸便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伴侣。
2008年12月,组织上安排我担任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者,我视《中国消费者报》为良师益友,将每份报纸都视作珍贵的学习资料,通过它潜心钻研相关政策法规,借鉴同行的经验与做法。每当工作遇到困惑、感到迷茫时,报纸上的深度报道,或是全国先进县市消费者组织的经验分享,总能给我指引,帮我理清方向、坚定前行的信念。
2012年12月,由于撰稿积极,我荣幸地成为了《中国消费者报》的特约通讯员。那份责任感愈发沉甸甸,也让我更加坚信,用文字守护消费者权益,是我毕生的使命。
“维权章”
成为消费者的“娘家人”
2014年7月17日的一个下午,为寻找“2014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专程来到汉川市采访我。现在回想起来,当年的场景仍历历在目......
7月17日,记者来到湖北省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当时正在值班的汉川市12315指挥中心聂主任问他:“是找‘维权章’吧,三楼第二个房间,刚上去两个投诉的,你等会再上去。”‘维权章’就是我的外号,当时一般的投诉都会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分流下去,特意来消委会的消费者,大多是碰到了难调解的消费纠纷。我那时候也算汉川市的名人,是120万消费者的“娘家人”,大家都愿意信我,找我维权,渐渐地,就有了‘维权章’这个外号。
采访中,记者问道:“听说消费者给您取了一个绰号‘维权章’,您介意吗?”我当时笑着说:“我一点都不介意,反而觉得挺暖心的,这是消费者对我从事维权事业的最好褒奖。”
2014年8月6日,我的事迹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题目是《消费者怄气了找“维权章”》,报道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同年,我荣获了“2014年全国十大最美维权人物”称号。
坚守消费维权一线
书写基层履职最美答卷
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一直激励着我,是我至今仍坚守在基层消费维权一线的动力和力量源泉。
在我带领下,汉川市消委会扎实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五进”活动。我采取印发工作简报、开通微信公众号、创办《民生直通车》电视专栏等形式,在各类媒体适时发布维权工作动态、消费警示提示等。
通过开展金融保险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和公用企事业(单位)消费评议“回头看”活动,搜集整理消费者评议意见23条,通过评议责令整改规范银行保险企业8家,约谈劝喻消费投诉居多企业15家。目前,行业性的消费评议活动已经扩展到湖北全省,对构建湖北省诚信放心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长期工作中,我自创调解“四法”(即先分后合法、分分合合法、调解查处结合法、新闻媒体介入法),专攻疑难投诉,使消费纠纷调解由难变易、由繁变简。
《中国消费者报》就像一面镜子,既照见我在维权路上的每一步坚持,也像一座桥梁,把我为消费者奔波的点滴故事传递给更多人。接下来的岁月里,盼望能和《中国消费者报》继续同行,见证它带来更多守护消费权益的好报道,也期待自己能在它的陪伴下,更懂消费、更会维权。
记者手记
用心守护每一份信任
从2008年认识章志军秘书长起,到今年已是17年有余。17年了,章志军是湖北省消委会系统中,仍坚守在维权一线的秘书长之一。他和同事们一道,将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打造成了汉川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政府的金字招牌。
2015年,《中国消费者报》创刊30周年时,记者向他约稿,他撰写了《实现“三个转变”提升维权效能》,回顾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中的宝贵经验与深刻思考,借助报纸的平台,与同行交流、学习,共同探索更有效的维权之道。这篇文章也被本报收入创刊30周年的合订本,成为他对消费维权事业深沉热爱的见证。
今年是四十年之约,记者再次向他约稿,他说:“我是报社的铁杆通讯员”,欣然发来祝福:
四十载风雨同行,感恩有您。在新的征程上,我坚信《中国消费者报》会一如既往秉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办报宗旨,继续坚守筑牢宣传阵地,用心守护每一份信任,让正义的光辉照耀每一个角落。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中,我愿与您携手同行,共同书写新的华章,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衷心祝愿《中国消费者报》与时俱进,越办越好!愿我们的故事,永不褪色,永远温暖人心。
消费维权 携手同行
“我与《中国消费者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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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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