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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规则,自2025年11月17日起,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旗下拟更新申购赎回清单版本的上交所ETF列表
二、修订情况说明
上交所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格式修订如下:
(1)原“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字段调整为“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并新增“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2)新增“申购赎回模式”字段;
(3)新增“挂牌市场”标识;
(4)调整“现金替代标志”字段描述:
①若ETF采用实物申赎模式,对于沪市成份证券,“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申购基金份额优先使用成份券,成份券不足时差额部分用现金替代,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对于非沪市成份证券,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②若ETF采用现金申赎模式,“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自2025年11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的事项进行说明。本公司旗下ETF申购赎回清单以证券交易所实际公布的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价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证券经纪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证券经纪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