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宁可坚
11月21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诺麦博”)科创板IPO披露首轮问询回复,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此前,7月31日,上交所受理了泰诺麦博的科创板IPO申请,成为重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后首家成功受理的企业。
公司此次拟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8.3亿元拟用于新药研发项目,3.3亿元拟用于抗体基地扩建项目,3.4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核心产品销量不及预期
据招股书,泰诺麦博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主要从事全人源单抗新药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公司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是一种破伤风单抗,属于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用于外伤暴露后破伤风的紧急预防。
根据申报材料,斯泰度塔单抗于2025年2月在国内获批上市,自2025年3月12日完成首次出货,公司预计2025年销售27万支,实现销售收入1.56亿元。
不过,泰诺麦博最新回应称,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实际销售情况与原先预期销量存在一定差异。
泰诺麦博表示,公司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2025年3-9月实际销量与原先预期销量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外部推广服务商团队的实际推广销售执行情况显著低于预期所致,而公司自营团队的整体销售预期完成情况相对理想。
数据显示,外部推广服务商团队2025年3-9月原先销量预期为4.01万瓶,但实际销量情况仅为0.26万瓶,完成比例只有6.42%。
“推广服务商基于自身推广执行效率和投入成本考虑,未按计划投入资源并倾向于待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纳入医保后再发力,直接导致2025年度推广商学术推广力度和效果严重不及预期。”

泰诺麦博还提到,公司预计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将有望于今年年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于2026年开始按照纳入医保目录后的价格进行销售推广。
2027年盈利预测被问询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29亿元、-4.46亿元、-5.15亿元和-1.77亿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0.24亿元。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创新型生物药的开发,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形成了梯度分明的在研管线布局,但创新药的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持续亏损。

问询函提到,泰诺麦博预计2025年至2027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6亿元、5.13亿元和9.84亿元,主要来自斯泰度塔单抗,并对相关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等进行了预测,预计将于2027年实现盈利。
关于盈利预计,是否有充分依据?上交所要求,逐项说明对2027年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等的测算依据。
泰诺麦博回复称,公司在弗若斯特沙利文行业报告中关于2027年国内破伤风单抗市场规模的预测基础之上,对2027年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销售产生的营业收入规模预测进行了较为合理的区间预估。
同时,公司结合弗若斯特沙利文行业报告中关于RSV单抗市场规模的预测得到2027年的TNM001的预期药品销售收入,并将2027年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预期收入区间与TNM001预期收入加总计算得到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预测区间。
公司进一步结合对2027年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及其他损益类科目的合理预测得到公司2027年的营业利润预测情况,且预计至2027年公司仍有较大额累计未弥补亏损、不会产生所得税费用。
泰诺麦博表示,“整体上,公司结合相关合理假设与依据,预计2027年净利润约在-3000万元至2000万元、处于盈亏平衡区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54%、28.19%、58.96%和56.50%,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
技术派“让位”资本派
据悉,泰诺麦博无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为HUAXIN LIAO和郑伟宏。
根据协议安排,HUAXIN LIAO应在有关权利行使中与郑伟宏保持一致,如HUAXIN LIAO与郑伟宏不能就某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应当以郑伟宏的意见为准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未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任一方不得擅自将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郑伟宏作为医药行业资深管理人士,其担任公司总经理和副董事长,负责公司除研发工作外的日常管理运营,同时也主导推进公司各轮次的融资工作及产品上市后商业化工作。
HUAXIN LIAO担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技术官,并作为法定代表人,遵照《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依法履行有关职位的法定职责,并主要负责公司核心技术平台搭建和全人源单抗新药的研发工作。
泰诺麦博坦言,为保证公司的稳定存续和核心技术未来商业化有效转化,解决资金压力,同时避免二人在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中出现意见分歧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僵局,双方一致同意在《联合创始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中补充约定“双方不能就某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以郑伟宏意见为准。
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以来,郑伟宏和HUAXIN LIAO均严格按照一致行动约定执行,未曾发生意见分歧或导致公司决策陷入僵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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