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寇占领东北三省。为了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迅速开始整理货币、管制金融。当时东北的金融机构、货币形态都十分混乱,不仅银圆和银两在通用,纸币更是多达17种:其中,“四行号”即张作霖父子统治东北时创建里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边业银行、黑龙江官银号。共发行15种钞票;另外还有日资横滨正金银行发行的银圆兑换券,日资朝鲜银行发行的“金票”。
东三省官银号旧址
成立中央银行接管张作霖父子家业
因此,1932年3月,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建立后,统一币制就成了第一要务。6月,“中央银行”成立,其实就是将“四行号”全部没收整合,按照日寇对于金融管制的经验、理念改组而成,同时,颁布实施了“货币法”,明确规定,货币的制造及发行之权归伪满政府,“由满洲中央银行行使之”。
满洲中央银行旧址
压价兑换货币实施金融掠夺
原先的货币,是现银的,责成原发行单位自行收回清理,或由伪满央行收兑。如果是纸币,就由伪满央行强行兑换为伪币“满洲国圆”,但币值被压低了至少三成,完全是彻头彻尾的金融掠夺。1935年底,在旧币基本回收后,伪满财政部宣布将“满洲国编入日元金融圈”,日元与“满洲国圆”按1:1的比例直接挂钩。
100元满洲国圆
满洲兴业银行、横滨正金银行为虎作伥
从此,东北地区金融与日本金融合成一体。1936年底,朝鲜银行在中国东北的分支机构斩断同母行的行政关系,联合商办满洲银行和日资正隆银行,合并成立“满洲兴业银行”,负责筹集和供应东北产业开发所需的长期资金;横滨正金银行则继续掌握垄断货币进出汇兑的大权。

这些日资银行,加上伪满中央银行,东北的金融完全落入了日寇掌控,东北地区也成为日寇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以战养战”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