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我,气得要死!”长沙盲人老太巷子里专挑女性带路?当事人发声,社区登门安抚
创始人
2025-12-14 11:42:07

晚上遇盲人老太太求带路,结果发现老太太只找女生,还能看手机?

12月10日,一名女生分享自己在长沙五一广场附近的经历,从其视角,不禁联想到相关诱骗女性手段,对此十分害怕。视频被广泛传播,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发广大关注。有网友和媒体甚至称老太疑为拐骗女性的人贩。

事实果真如此吗?

12月13日,潇湘晨报记者相继与当事人、社区等多方了解,视频中的老太太今年73岁,确为视力一级残疾,居住在事发地附近的退休教师公寓。

这场或许由警惕、对盲人生活的不了解等种种因素引发的误会,已演变成伤人的谣言,让刘奶奶委屈落泪,失眠多日。

盲人老太在巷子里专找女性带路?当事人:本想独自摸索回家,听着人声车声害怕才找人求助

“在长沙五一附近跟朋友一起来玩,刚下车遇到老太太要我们给她带路,说她看不见,我们拒绝了。结果在朋友店门口看见老太太旁边有一位小女孩带她进去小巷子里,感觉不对劲,为什么偏偏挑女性,路边也有男性,我马上出去把那个小女孩叫过来,叫她别去小心点,这个女孩儿过来了之后那个老太太一个人走,我们发现她居然可以看手机!”该女生发帖,称此种情境不禁让她联想到网络上传播的诱骗女性的手段,让其毛骨悚然。

女生在评论中称,从其视角出发感觉是奇怪的,出于防范于未然的心理也提醒了其他女生。

12月13日中午,潇湘晨报记者来到刘奶奶的住处。刘奶奶和其九旬母亲正坐在客厅,电视机的声音放得很大声。

见记者来到,刘奶奶摸索着关掉电视,循着方位感引导记者坐在电火桶旁。

据刘奶奶的讲述,她当时刚从公交上下来,平日家里雇了保姆照顾,但那几日保姆家中有事不在。她就想自己摸索着回家。奈何听着边上人声、车声不断,她心里实在有些害怕,就想着向身边路过的人求助。

“我在那里站了下,没有人。然后听到有个妹子讲话,我就说麻烦你们送我一下。有个妹子送我走了几步,后面就有人在喊,我没听清。她就走了,也没跟我打招呼。后面又有一个人走过去,男的女的我也搞不清,也直接走过去了。最后是有一个女的牵着我走到我们小区楼梯间这里。我自己摸也摸了二、三十米。”

不知被人拍下发网上,次日熟人告诉她“你被网暴了”

刘奶奶称自己当时并不知道被路人拍下并发到网上,直至次日在家附近的按摩店,有几个很熟络的店员告诉她,“说我被网暴了,还上了什么榜单第二。”

刘奶奶还听到手机里有个男博主,直接称她是拐卖女性的人贩。“我气得要死,为什么要这样冤枉我?怎么会碰到这样的事?”刘奶奶称自己家人都从事教育,自己可以说出身书香门第,受到这种指责实在委屈。同时她也担心自己会不会不安全。

刘奶奶的残疾证

社区工作人员登门安抚,证实奶奶系一级视力残疾,盲人手机有读屏功能

当着潇湘晨报记者的面,刘奶奶掏出手机,用读屏功能找到别人发给她的网上相关传闻,情绪激动,忍不住落泪。定王台街道化龙池社区两名工作人员得知相关情况后也在此时来到家中抚慰刘奶奶。

刘奶奶称自己眼疾是因遗传性的视网膜色彩变性引起,视力慢慢下降以至完全失明。一开始还执拗着要自己摸索,不肯让别人帮忙。十几年前,她完全失明,不得不依靠盲棍。

她目前所住的退休教师公寓是妹妹家的房子。去年她出了车祸,被接到这边来住,这样彼此挨得近,好照顾。因而她对这边巷子的记忆并不特别清楚,对车声之类也有些本能地害怕。

但刘奶奶平时家里有保姆接送,独自回家还常遇到巷子的街坊邻居过来牵她一段。或许正是受到热心人帮助比较多,她能比较敞开向路人寻求帮助。

记者同刘奶奶及社区工作人员来到事发巷子,看到巷子狭窄、多拐弯,巷子口正是公交车站。此时有一名邻居见到刘奶奶持盲棍站在街旁,走过来询问她保姆怎么不在,将奶奶牵回家楼下。

网友对盲人竟能“看”手机的质疑,其实存在诸多误解。刘奶奶的手机装了读屏功能,根据其点击会出来相应的朗读声。他们可以“听”手机,并不妨碍使用。

受网上传闻困扰,刘奶奶连续两三晚都失眠,希望澄清关于自己的不实说法。

在事发巷子

律师:造谣或构成名誉侵权,公众应警惕可疑情况,也要避免主观臆断并扩散指向性明确的不实信息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该网友未核实事实,仅凭主观猜测,将视力残疾的老奶奶描述为“诱骗年轻女生的可疑人员”,并在网络公开发布相关内容,足以使公众对该老奶奶产生负面评价,降低其社会评价,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若后续仍接受媒体采访并反复陈述该不实言论,会进一步放大不良影响,加重侵权后果。媒体若仅采信单方信源,未向当事人、警方或其他权威渠道核实情况即发布不实内容,构成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对于加工传播的博主而言,若对不实信息进行二次加工、剪辑拼接、断章取义、刻意放大、添油加醋后传播,同样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若明知或应知相关信息为虚假,仍出于吸引流量、谋取私利等目的予以传播,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诽谤等刑事风险,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因此,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可疑情况,有权保持警惕、及时报警、配合调查,但应避免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随意主观臆断,并在网络空间发布、扩散指向性明确的不实信息,以免对他人造成不可逆的名誉伤害。网络发言前应尽量核实信息来源,不盲目转发、评论未经证实的内容,不充当谣言的“放大器”。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洛轴股份IPO状态变更为已问询 根据深交所最新披露的信息,2025年12月14日,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的状态从已受理变更为...
原创 泰... 近日,持有尤文图斯11.5%股份的虚拟货币巨头泰达币公司CEO保罗·阿尔多伊诺,再度公开披露了其收购...
跌破8米极枯水位线!鄱阳湖水位... 受晴多雨少天气和五河入湖流量减少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天(12月14日),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跌破8米...
山西一县委原书记被开除党籍和公...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山阴县委原书记王世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世杰丧...
“在默茨眼中,普京是希特勒,默... 【文/观察者网 熊超然】据德国N-TV电视台当地时间12月13日报道,基民盟籍德国总理默茨当天在慕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