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除货币市场基金外,持有期超一年的基金份额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创始人
2025-12-31 20:41:58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其中提出,对于不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或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对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应当不高于基金财产的0.4%/年;对于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应当不高于基金财产的0.2%/年;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应当不高于基金财产的0.15%/年;对于其他基金,可以参照上述费率水平约定收取标准。除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外,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已受理!蓝箭航天冲刺科创板IP... 每经记者:杨煜 每经编辑:魏官红 据上交所官网,12月31日,蓝箭航天科创板IPO审核状态显示为“已...
2025年A股承销马太效应加剧... 2025年A股IPO收官,券商IPO竞争格局正式落定:头部券商优势稳固,中小券商则凭借在细分领域的专...
深交所:2025年深市ETF总... 深交所2026新年致辞中表示,2025年,深交所大力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积极发展ETF等权益类产品,...
毛孩子撑起的IPO:瑞派宠物争... 文 | 产联社,作者 | 初一 当你的宠物被诊断出心脏病时,你会选择比价吗? 这或许是中国宠物经济...
IPO动态:先临三维拟在上交所... 证券之星消息,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先临三维)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募资总金额为8.1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