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华道生物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公证天业为华道生物IPO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证天业在华道生物IPO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涉案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杨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更新披露的另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华道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未勤勉尽责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华道生物IPO提供法律服务,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存在虚假记载;世纪同仁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鉴于华道生物撤回发行申请文件,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世纪同仁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754716.96元,并处以754716.96元罚款;对涉案项目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阚赢、崔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