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拟货币、代币化 守好你的钱袋子
今天,央行、证监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虚拟货币、RWA的重磅通知,这不是普通文件,而是直接关系你我钱袋子安全的高压线。
老王总结了文件内容,核心就一句:在中国境内,虚拟货币、RWA相关的一切经营性业务,统统非法!以前可能还有模糊地带,现在是说得清清楚楚:
首先,虚拟货币不是钱,比特币、以太坊、USDT(泰达币)等,不管名字多炫,都不是法定货币,不能当钱花,用它买东西不受法律保护。

更关键的是,在境内帮别人撮合交易、做平台、发币融资,统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禁止。那些“海外交易所中文站”“一键入金App”,都别碰。

最近,RWA,也就是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成了热点,RWA到底是什么?老王打个比方,一栋1000万的房子,有人用所谓的“区块链技术”,把这栋房子分成1000万份,每份做成一个“数字代币”,谁买一份就占这房子千万分之一的所有权,还能分租金,美其名曰“低门槛投资”,实则全是投机炒作的坑。什么“光伏电站代币”“名画碎片投资”“碳资产Token”,只要向普通人募资,可能都是骗局,境内全面禁止。如果境内机构或个人想用内地公司的收益等资产,跑到境外搞“区块链数字凭证”融资,必须像上市或发债一样,需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的同意或备案,否则就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另外,这次《通知》特别强调:所有支付工具也在监管范围内,银行、微信、支付宝不得为虚拟货币和RWA提供任何支付转账服务,招聘网站如果出现“数字货币交易员”等岗位,有可能就是诈骗团伙。

其实,从2013年防比特币风险,到2021年打击交易炒作,再到这次更全面的升级版,国家对虚拟货币及其变种的监管态度是一贯、明确的。
老王也提醒您,别相信什么“一夜暴富”的币圈神话。提高警惕,远离诱惑,守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