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写借条,虚拟货币纠纷....教你6步快速拿回自己的钱!
创始人
2026-04-03 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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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律师眼中的金钱战争
从网红与MCN的流量博弈,到民间借贷中的人情与信用的双重破产,再到婚内债务中那些隐秘而揪心的牵绊——当金钱撕破脸面,法律如何守住最后一道防线?搜狐号有这5位深耕不同领域的律师,将分享他们亲历的“战场”故事,以及阅尽人心后的真实感悟。

@律师闫园,武大法硕,专攻经济纠纷。他见过太多人惦记别人的高利息,结果搭进去自己的本金。作为一位风险厌恶型律师,他说:借钱只借给生命中重要的人,不为利息,不为面子。

搜狐号:从过去的邻里拆借,到现在的各样的借贷方式,在您处理的案件中,当代人的借贷需求发生了哪些本质变化?

律师闫园:时代在变,人们借款的方式也在变,从现金出借、书写简单的借条,到微信转账、银行转账、微信聊天达成借贷合意,再到通过某些平台借贷,和经济发展、生活方式的变化是息息相关的,反映到借贷需求上,主要就是从过去的比较基础的婚丧嫁娶、看病、盖房、子女上学,到后来的投资、周转、消费。

反映了我们的经济在高速发展、社会在急剧变化,所有人都在马不停蹄地往前赶。过去的日子慢,人们对钱的需求也小;现在的发展像龙卷风,好像稍微不努力就落后了,人们忙着搞钱、挣钱,不敢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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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号:现在很多人借钱根本不写借条,只有微信转账记录,甚至连聊天记录都没有。一旦对方耍赖,这类“电子借款”在法庭上能被认定吗?

律师闫园:是可以的,只是证据链不够完整,缺少的证据越少,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就越大。借条起到的是证明借贷合意的作用,本质上是一个简单的借款合同。借贷合意,简单说就是我出借人,同意把钱借给你借款人,具体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利率、借款用途等等。没有借条,就增加了证明合意的难度,毕竟书面的合同是可以最直接反映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对吧。

但是如果借贷的事实确实发生过,没有书面的合同并不是说双方就不成立借贷的法律关系了,首先看其他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当时双方确实协商过借钱的事,后续也说过还钱、还利息的事,其次就看出借记录,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有这两者基本也就够了。

那假如连微信聊天记录都没有,那借贷合意的证据就是缺失的,证据链可以说就是很不完整了,这种情况下,风险就会急剧上升,在北京有些法院就可能连立案都很困难。

除了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现场录音、被告的还款记录、证人证言等等证据,有时候也能补全证据链,起到关键作用,如果是现金出借的,那原告的取款记录也能起到证明作用。

搜狐号:这两年虚拟货币借贷纠纷开始出现,如果借出去的是虚拟币,或者借钱给人家去炒币,这笔账法律管不管?虚拟货币在司法实践中还能被认定为“财产”吗,会不会因为违法而被“没收”或不予处理?

律师闫园: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并提示: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如果借出去的是虚拟币,法律是否保护出借人索要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采用虚拟货币进行的借贷行为同样属于交易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且其损失自行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只是禁止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行为,尽管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其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当事人据此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以及物权请求权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可以支持返还该等虚拟货币的权利。目前看,前一种观点较有普遍性,后一种观点占少数。总体来说,因出借虚拟货币而产生的借贷纠纷,出借人败诉风险极高。

在司法实践中,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并没有被否认,也并不禁止持有行为,仅仅是禁止其作为货币流通、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投资交易等行为。因此,目前国家也并不会无端没收公民持有的虚拟货币,在发生继承、离婚等法律场景中,甚至有可能可以作为财产来处理。

而在刑事领域,法院在刑事案件中普遍认定虚拟货币具备《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属性,能够成为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盗窃等犯罪行为的对象或结果,从而可以适用刑法相关条文予以定罪量刑。若虚拟货币成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工具或违法所得,则可能被追缴、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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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号:当借钱不还已成定局,很多人会问“我有借条,为什么赢不了官司?”或者“官司赢了,钱还是拿不回来”。从起诉到执行,对于普通债权人来说,最容易踩的“坑”有哪些?您能不能给出一条从“撕破脸”到“拿回钱”的清晰维权路径?

律师闫园:最容易踩的坑一是证据不充分,体现在平时保留证据意识不足,以至于到撕破脸时发现证据不足,仅有借条有时候是不够的,借条仅仅能证明借贷合意的存在,甚至如果借条写的不规范,可能连借贷合意都难以证明;还体现在维权时没有充分重视,认为证据充分、案子简单,法官也一定会秉公裁判,充分为我考虑,简单说就是轻敌,没有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帮助自己维权。

二是财产保全做得不及时,审判阶段只解决案子能不能赢的问题,执行程序解决钱能不能要回来的问题,但是在审判阶段一开始甚至启动前,就可以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三是管辖法院选的不对,很多案子是可以存在多个管辖法院的,当事人具有选择权,拿民间借贷纠纷来说,既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选择合适法院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尽量选择一个案件量相对少一些、诉讼流程相对快一些、财产保全效率相对高一些、可以做网络查控的法院,哪怕这家法院并不在你所在的城市。因为近些年法院受理案件量暴增,案多人少现象越来越普遍,这会严重影响诉讼效率,进而影响拿回钱的概率。

从“撕破脸”到“拿回钱”的维权路径大概如下:

(1)在撕破脸前后,搜集证据,固定证据,重点搜集能证明借贷合意、出借资金、承认借款的证据;

(2)搜集被告的财产信息,评估其还款能力,考虑是否申请财产保全;

(3)从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中挑选出效率高的法院;

(4)确定被告、写好起诉状、整理证据,能把配偶、股东一块告上去就最好一并起诉,这样省得以后还得另诉。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不要小看自己的案子,认为自己一个人就能解决,人不是万能的,各行各业有分工,律师做的就是这份工作。当然了,要找到一名负责任、够专业的律师;

(5)开庭时最好亲自去,民间借贷案件近些年审理越来越严格,法官问得越来越细,主要是防范虚假诉讼。如果能出庭而不出庭,在法官那里可能会丢一些印象分,影响法官的心证;(6)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执行六个月要结案,在这个期间,主要就看之前保全做得怎么样了,如果保全做得好,这个阶段执行就相对容易,如果保全的财产不多,那执行阶段就晚了。只能考虑后期能否提起拒执罪控告了。

搜狐号:您处理了这么多因为钱反目的案子,看尽人情冷暖,可否分享下您自己对“借钱”这件事的看法?

律师闫园:借钱这个事呢,除了真正的亲戚朋友之间应急,一些人主要就是为了利息,手头有闲钱,但觉得银行利息太低,放在那里不甘心,就想找点投资渠道,拿个高利息,可是你惦记别人的高利息,别人惦记的是你的本金。我真心奉劝手头有闲钱的朋友,如果为了利息,真的大可不必把钱借出去,风险太高了。

我通常不会借钱给别人,因为借钱不还的事见得太多了,所以对这块的风险很了解,而我属于风险厌恶型的人。当然也不是谁都不借,真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急用是可以借的,还有曾经借给我钱的人,如果未来他们开口,我也会量力而行借给他们。我刚来北京时跟两位同学借过钱。

原则就是借给你生命中重要的人,而不要为了利息、面子而借钱。

搜狐号:聊聊您为何开始做自媒体,在做自媒体中,有没有哪些印象深刻的事

律师闫园:我做自媒体有几年了,主要是为了开拓案源,写过一些专业文章、拍过一些短视频,但是前几年一直没有反响,直到去年下半年,我因为自己承办的一件案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就动笔写了一篇八千字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不错的反响,于是我发现原来生动的接地气的文字更适合我。之后我就坚持写,陆续又出了几篇还可以的文章。

印象深刻的事,主要就是网络是一个巨大的不确定性,有个别群众对律师的有色眼镜,还有一些同行或者法律共同体的人怀有恶意的评论。但这些是少数,绝大多数读者和评论都是正向的,这也是激励我不断写作的一个动力。对那些网络上的戾气,我也会生气,但是不会太挂怀,不会成为阻挡我前进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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