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云
6月26日,IPO共审核2家公司(科创板1家、北交所1家),2家均获通过。
单位:万元

注:净利润为扣非归母净利润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焦于全球范围内重大未满足临床需求,已形成“1(NDA)+3(III期)+N”的创新药管线梯队,并通过全球BD授权或转让初步实现了创新反哺研发。公司控股股东为励攀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强静。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及93,524.2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45,523.18万元、-47,513.63万元和22,804.12万元。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视觉终端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专注于新型显示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公司控股股东为朱文明,实际控制人为朱文明、陈细妹。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1,434.72万元、88,016.46万元和98,421.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5,221.74万元、4,470.49万元和6,393.79万元。
一、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针对抗肿瘤、抗感染等多个重大疾病领域,开发了10款主要在研药品管线,其中:(1)抗肿瘤领域的XNW5004(EZH2抑制剂)、XNW27011(Claudin18.2靶向ADC)以及XNW28012(TF靶向ADC)均处于III期或关键性临床研究阶段,上述药物可以为胰腺癌、胃癌、前列腺癌、外周T细胞淋巴瘤等重大疾病领域提供“从无到有”或“从有到优”的治疗手段;抗感染领域的注射用亚胺西福用于治疗革兰阴性菌引起的医院获得性细菌性肺炎(HABP)和呼吸机相关性细菌性肺炎(VABP)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NDA)已获得受理,预计2026年可实现获批上市。
公司前身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7年5月,2021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7,016.5663万股。
截至最新披露,公司有6家控股子公司、4家分公司、1家重要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计362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最新披露,励攀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1.5802%,为控股股东。
强静直接持有公司0.8218%的股份,通过担任励攀合伙、佑曜合伙、信康维健、骋怀仰观及猷霄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控制信诺维21.5802%、10.0154%、4.4875%、0.3927%及0.1122%的股份。强静合计可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37.4098%。
同时,强静与乐美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乐美杰直接持有信诺维5.5188%的股份,通过担任杭州可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控制信诺维4.1162%的股份,合计可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9.6350%。
综上,强静合计可以控制信诺维47.0448%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及93,524.2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45,523.18万元、-47,513.63万元和22,804.12万元。

(四)选择的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五)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相关药品管理制度、主要竞品的研发、上市进展及上市后销售情况、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劣势、他泽司他撤市等,说明公司核心产品的目标患者人数、渗透率、市占率、治疗费用等预测数据的谨慎性,相关市场空间测算是否合理,预计2029 年实现盈利的测算是否审慎,相关风险是否揭示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市场的智能视觉终端产品提供商,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微投、智能云相框、智能便携播放器及其他。
公司前身深圳市科金明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17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2,752.75万股。2024年7月,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74445。
截至最新披露,公司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万年鑫、香港繁高体系内共有24家主要用于在亚马逊、沃尔玛等跨境线上平台注册店铺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计537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朱文明直接持有公司1,612.50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58.58%,为公司控股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朱文明、陈细妹夫妇通过科金明企管间接持有公司32.69%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1.27%的股权,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1,434.72万元、88,016.46万元和98,421.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5,221.74万元、4,470.49万元和6,393.79万元。


(四)选择的上市标准
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1.3条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五)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业绩可持续性。请发行人结合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ODM 智能微投业务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存货。请发行人结合存货迭代更新较快的特点,说明部分存货库龄较长的原因及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