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晚间,有着“假发第一股”之称的瑞贝卡(600439.SH)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虚增货币资金等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河南证监局拟对瑞贝卡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处以60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7月31日停牌一天,自8月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瑞贝卡”变更为“ST瑞贝卡”。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的内容,2022年至2024年6月,瑞贝卡及其全资子公司工艺公司向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各期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1.46亿元、12.33亿元、4.57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40.50%、44.73%、16.72%,资金占用余额分别达2.39亿元、3.10亿元、2.94亿元。截至2024年12月,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为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实,瑞贝卡通过虚构资金入账、资金往来不记账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分别虚增货币资金2.29亿元、3.10亿元、2.94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4.35%、5.86%、5.64%。这导致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不仅如此,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艺公司向瑞贝卡控股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或代瑞贝卡控股偿还债务,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河南证监局指出,瑞贝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河南证监局拟决定:对瑞贝卡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河南瑞贝卡控股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文青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至350万元的罚款。

此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无疑让本就处境艰难的瑞贝卡雪上加霜。截至7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16元,总市值约24.45亿元,较历史高点已大幅缩水。
截至2026年3月31日,瑞贝卡股东户数为6.34万人。
公开资料显示,瑞贝卡1999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3年7月登陆上交所,是国内发制品行业第一股,总部位于河南许昌。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发制品及发用纤维原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工艺发条、化纤发条、人发假发、教习头等六大品类,拥有“Rebecca”“Sleek”等多个自主品牌,产品远销北美、欧洲、非洲等全球市场。巅峰时期公司营收曾突破20亿元,是名副其实的“假发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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