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假拒假防风险,斗门大新市场举办大型反假货币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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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09:46:14

近日,为切实提升基层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反假意识,在珠海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珠海农商银行承办,工商银行珠海分行等11家银行机构协办的“识假拒假防风险,共筑货币安全线”大型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在珠海市斗门区大新市场开启。活动通过政银警多方联动,将人民币现金管理法规与货币防伪知识送到了市民身边。

政银警联动,普及法规与货币防伪知识

活动现场,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市公安局和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为市民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涉假币案件防范等内容,向群众普及制售假币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劝谕切勿为蝇头小利使用假钞,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同时,提示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人民币”版冥币,以实际行动爱护人民币,维护国家货币尊严。

12家银行机构的专业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实物演示、互动答疑以及派发反假宣传折页,手把手教授群众甄别假币的技巧。工作人员重点普及了第五套人民币的主要防伪特征,引导市民通过“一转二摸三透光”等简便方法提升识假能力。

针对社区老年群体现金使用频繁、识别假币能力相对薄弱的特点,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耐心讲解。当遇上好奇的小朋友时,工作人员则告诉他们,人民币印有国徽,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每个人都必须爱护人民币,不得随意污损和破坏,发现假币要及时上交银行或公安。

残损人民币可兑付,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

此次宣传也向市民群众普及了新出台的人民币现金管理规定。根据2026年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出现票面撕裂、损缺,外观、质地受损等情形的人民币虽然不宜流通,但可到各大银行网点按标准办理兑换;根据《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特定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活动中,工作人员特别强调,根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禁止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销售和使用“人民币版”冥币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人民币形象,更属违法行为。呼吁广大市民不售卖、不购买、不使用此类冥币,共同维护人民币信誉。

南方+记者 张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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