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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设置DD功能DD微信手麻工具"里.点击"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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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打开某一个微信组.点击右上角.往下拉."消息免打扰"选项.勾选"关闭"(也就是要把"群消息的提示保持在开启"的状态.这样才能触系统发底层接口。)
【央视新闻客户端】
本文转自: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2005年,国家版权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剑网”行动,开启了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元年。20年来,“剑网”行动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网络版权秩序,提升了公众版权意识,为文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从2012年至2023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从1551亿元增长至16014.7亿元,充分彰显“剑网”行动的社会价值。作为我国网络版权治理的核心机制之一,“剑网”行动整合政府监管、司法保护、行业自律与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形成了网络版权保护的中国经验。
持续提升网络版权监管效能
20年来,“剑网”行动通过制度创新与能力建设,极大提升了网络版权监管效能。一是开展重点监管,形成动态调整的监管矩阵。早期“剑网”行动聚焦网络影视、音乐、软件等重点领域,随着技术发展,监管领域不断拓展。2022年将NFT数字藏品、“剧本杀”等新业态纳入整治范围,2025年针对流媒体智能终端侵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自2009年启动重点网站监管工作以来,已对多家大中型视频网站实施常态化监测,通过技术监控与定期通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网站自查自纠,对存在严重侵权问题的网站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有效遏制了大规模侵权现象。二是开展主动监管,预警机制成效显著。2013年建立重点作品监管预警机制,定期发布重点作品预警名单,通过动态监测与提前干预,为热播热映作品构建“防护网”。在2025年春节档期间,全国版权执法部门依据预警线索查办春节档电影侵权案件21起,查获侵权盗版影视网站(APP)320个,处置涉春节档电影侵权链接43.87万条,处理侵权账户1492个,有效保障了春节档电影传播秩序。三是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高效联动机制。例如,在广东佛山左某某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中,广东、湖南两省版权执法部门突破地域限制,组建两省三级六单位联合专案组,通过线索共享、异地取证、协同办案,最终成功查处案件。
积极构建“行政+刑事”双轨保护体系是“剑网”行动的重要特色。行政执法侧重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刑事司法则对严重侵权行为进行刑事制裁。国家版权局积极加强与工信、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成功推动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在2019年南京“韩剧TV”APP侵权案中,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先对侵权平台作行政处罚,在调查中发现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主犯承担刑事责任,成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典型案例。2006—2024年,“剑网”行动相继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545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214件,形成强大震慑合力。
增强社会公众的网络版权法治意识是构建有序网络版权环境的关键。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集中展示版权监管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工作成果,国家版权局综合考量案件影响力、代表性、法律适用典型性等因素,遴选出“剑网”行动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通过媒体的广泛传播,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此外,社会公众借助国家版权局在线举报平台,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提供丰富线索。版权管理部门对查实线索的举报人兑现奖励,激发公众参与热情,为网络版权保护筑牢坚实的群众基础防线。
继续发挥多元共治作用
“剑网”行动开展20年来,有效推动了网络空间版权秩序规范发展。未来,面对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剑网”行动将持续发挥监管作用。
“剑网”行动应坚持系统保护观念,构建覆盖创作、传播、消费全链条的网络版权保护体系,将创作源头的生成内容版权认定、传播过程中的平台责任落实、消费终端的用户行为规范等全链条纳入监管视野。以微短剧行业为例,不仅应打击未经授权搬运他人作品的行为,还要规范短视频创作中素材使用的版权授权流程,引导平台加强对用户上传内容的版权审核,从而净化微短剧版权生态环境。
版权管理部门应当瞄准网络版权监管的痛点、难点,不断丰富监管工具箱。一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精准度。网络平台类型多样、规模各异,侵权风险与危害程度不尽相同。“剑网”行动应依据平台业务类型、用户规模、侵权历史等因素,对网络平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版权侵权高发且影响面广的主体,应加大检查频次与监管力度,要求其建立更为严格的版权审核与投诉处理机制;对其他平台,可采取定期指导、抽查等相对灵活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的精准性与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提升执法效率。通过跨部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协同各部门的步调,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增强监管的可预期性。三是搭建数据共享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以数字音乐为例,鉴于数字音乐产业普遍存在版权数据不公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给数字音乐授权交易以及维权造成了不便,建议由版权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搭建独立可信的第三方音乐数据平台,公布作品的著作权人信息、传播数据、许可信息、收益分配等关键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
网络版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离不开技术手段的运用。借助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文本比对等技术,可以对海量网络内容进行实时监测,自动比对视频中的画面、音频中的旋律、文字作品中的段落,及时发现未经授权的复制、改编、传播等侵权行为,大幅提高监测效率与准确性,弥补人工监测的不足,使版权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网络版权侵权动态,作出快速响应。依托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可用于构建版权存证系统。创作者将作品在区块链上进行存证,记录创作时间、作者信息、作品内容等关键数据,为版权归属提供有力证据。一旦发生侵权纠纷,通过区块链的溯源功能,能够清晰追溯作品的传播路径与使用情况,确定侵权环节与责任人,降低维权成本,为网络版权执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站在新起点,期待“剑网”行动继续发挥多元共治的纽带作用,以全链条保护为核心,以技术赋能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持续完善网络版权保护体系,为建设文化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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