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必看“微信链接拼十到底有透视挂是真的吗”开挂详细方法
tqq002
2025-09-28 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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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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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吴中林、时桂清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刘木林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木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重新选举刘木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对外出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7号之11号的厂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聘请评估机构对上述拟出售的资产进行评估。公司将以本次交易评估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周边市场行情,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43,750股(调整前)予以回购注销,并结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确认。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72.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

  6、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4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5,50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结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方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5]24006810039号),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85,107.67元,以2020年-2022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2,056,9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50,500股的401,406,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2,433,40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50,500股后的股本521,782,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调整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43,750×(1+0.3)=446,875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26-0.2)÷(1+0.3)-0.025=6.175元/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6.175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 6.175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 446,875股,预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759,453.125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

  回购注销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层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原因、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拟对外出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7号之11号的闲置老厂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聘请评估机构对上述拟出售的资产进行评估,将以本次交易评估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周边市场行情,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2、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处置资产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资产尚无确定的交易对象,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以实际交易金额进行当期损益核算,若达到股东会审批权限,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拟采取在市场寻找意向交易方、公开挂牌等方式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和交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7号之11号,权利主体为公司,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332.7平方米(具体以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

  2、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14,797.73平方米(具体以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

  截至2025年8月31日,上述拟出售的厂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原值

  为1,361.69万元,已计提折旧1,236.18万元,账面净值125.51万元。

  本次拟出售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其他第三人权利或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和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资产出售旨在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资产存量,促进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成交价格及具体方案均未确定,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若交易顺利完成,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结果将根据实际出售情况以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锁定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于 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安排

  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949,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9月26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360%,过户价格为8.2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预留份额部分股票192,550股已于2023年11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479%,过户价格为8.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分两期确认归属。确认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确认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02,056,9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50,500股的401,406,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由949,000股(未含预留部分)变更为1,233,70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股数由192,550股变更为250,315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9月25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共计616,8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11月21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共计125,15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其解锁情况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5]24006810039号),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85,107.67元,以2020年-2022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对应的标的股票合计742,007股不得解锁。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未能解锁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25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11月21日届满。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任一考核期内,对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而未能完成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等权益对应的股票。管理委员会将以处置所获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未归属权益对应的原始出资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剩余收益(如有)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处置方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股票来源、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等)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若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实施,不受影响。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时且未展期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原因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46,875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446,875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446,875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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