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实测“新卡贝拼三张到底能不能开挂”原来确实有挂
tqq009
2025-09-30 08:21:00
您好:新卡贝拼三张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69174242】,很多玩家在新卡贝拼三张这款游戏中打牌都会发现很多用户的牌特别好,总是好牌,而且好像能看到-人的牌一样。所以很多小伙伴就怀疑这款游戏是不是有挂,实际上这款游戏确实是有挂的


1.新卡贝拼三张
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通过添加客服微信【69174242


2.在"设置DD功能DD微信手麻工具"里.点击"开启".


3.打开工具加微信【69174242】.在"设置DD新消息提醒"里.前两个选项"设置"和"连接软件"均勾选"开启"(好多人就是这一步忘记做了)


4.打开某一个微信组.点击右上角.往下拉."消息免打扰"选项.勾选"关闭"(也就是要把"群消息的提示保持在开启"的状态.这样才能触系统发底层接口。)


【央视新闻客户端】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一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6,2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7)。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网新智能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轨道向北京元子拓扑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君毅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转让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智能”)53.8462%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众合轨道仍持有网新智能33.1506%的股权,但网新智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网新智能将被动成为公司关联方。基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新增关联方网新智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618.97万元。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范畴,亦不构成重组上市,因此不需要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05室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列车技术,计算机,传感设备,轨道交通控制技术,轨道交通机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生产:动车组车厢视频监控、受电弓视频监控等监控产品、乘客信息系统等轨道交通智能化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电子产品,传感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光磁电检测设备,铁路检测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关系结构: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网新智能的股东关系结构如下:

12、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众合轨道向元子拓扑和杭州君毅合计转让网新智能53.8462%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众合轨道仍持有网新智能33.1506%的股权,但网新智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公司副总裁兼董秘何俊丽目前担任网新智能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网新智能将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1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及履行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双方在有关产品供应中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产品价格标准等相关事宜。截至公告日,众合科技及子公司向网新智能采购原材料已签订合同金额7,362.33万元,尚有5,034.30万元未履行完成。2025年度众合科技及子公司与网新智能的关联交易预计2,618.97万元。

本次公司新增与网新智能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源于公司转让网新智能部分股权后,被动与网新智能形成的关联关系。相关原材料采购对公司正常经营是必需的,所有交易事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本次新增2025年度众合科技及子公司与网新智能的关联交易源于公司转让网新智能部分股权后,被动与网新智能形成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网新智能之间已经签署的协议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公允、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新增与网新智能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预计是基于已经签署的协议合同,结合2025年的经营计划和市场环境变化,审慎做出的合理性预计,不存在利益输送,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鉴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一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交易为众合科技全资子公司众合轨道向北京元子和杭州君毅合计转让网新智能53.84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603,166元),作价10,986,177元,定价依据为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众合轨道仍持有网新智能33.1506%的股权,但网新智能不再纳入众合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众合科技的高管在网新智能任职,网新智能将被动成为众合科技的关联人。公司与网新智能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原材料采购合同:截至公告日,众合科技及子公司向网新智能采购原材料已签订合同金额7,362.33万元,尚有5,034.30万元未履行完成。2025年度众合科技及子公司与网新智能的关联交易预计2,618.97万元。

3、本次交易方案将分阶段完成,且本次交易对手之一杭州君毅为持股平台拟于本次交易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实缴,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和 40 个工作日内分两次支付股权转让款。故杭州君毅在完成实缴款后将具备履行本次交易付款义务的基础,相关交易款项的收回风险亦相对可控。

4、众合科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交易进展情况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轨道交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持有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智能”)86.9968%的股权。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众合轨道拟转让网新智能53.84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603,166元),其中拟向北京元子拓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元子”)转让网新智能24.506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191,032元),作价4,999,996元;拟向杭州君毅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君毅”)转让网新智能29.339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412,134元),作价5,986,181元。北京元子和杭州君毅为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转让价款将分两期支付,在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后,众合轨道仍持有网新智能33.1506%的股权,但网新智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北京元子和杭州君毅不是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网新智能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网新智能的另一股东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已明确放弃优先认购权。

5、本次出售网新智能股权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唐家岭村南9幢平房920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翻译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玩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元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名称:杭州君毅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君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1188号2幢3层301-116号工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君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情况:杭州君毅仅为持股平台,未有实际经营;实际控制人戴文华,是网新智能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君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05室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列车技术,计算机,传感设备,轨道交通控制技术,轨道交通机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生产:动车组车厢视频监控、受电弓视频监控等监控产品、乘客信息系统等轨道交通智能化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电子产品,传感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光磁电检测设备,铁路检测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网新智能的另一股东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已明确放弃优先认购权。

13、本次拟转让网新智能的股权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网新智能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众合科技及子公司与网新智能经营性往来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形式变相为网新智能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4、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5、截至2025年6月30日,众合轨道对网新智能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175.25万元,未计提减值,账面净值为2,175.25万元。

16、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网新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09月30日为基准日,对网新智能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5〕第0479号),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2,040.2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肆拾万贰仟玖佰元),具体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为5,070.11万元,评估价值为4,716.57万元,评估减值353.54万元,减值率6.97%;

负债账面价值为3,229.41万元,评估价值为2,676.28万元,评估减值553.13万元,减值率17.13%;

根据网新智能 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840.70万元,本次评估价值为2,040.29万元,评估增值199.59万元,增值率10.84%。

本次交易各方以评估报告的结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参考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基本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转让方:浙江众合轨道交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转让方”或“众合轨道”)

受让方1:北京元子拓扑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1”或“北京元子”)

受让方2:杭州君毅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2”或“杭州君毅”)

目标公司: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或“公司”)

1)转让方(众合轨道)同意以人民币4,999,996.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整)的总价向受让方1(北京元子)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4.5063%的股权(即6,191,032.00元注册资本对应的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1”),且受让方1(北京元子)同意受让“标的股权1”。

2)转让方(众合轨道)同意以人民币 5,986,181.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捌万陆仟壹佰捌拾壹元整)的总价向受让方2(杭州君毅)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9.3399%的股权(即7,412,134.00元注册资本对应的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2”),且受让方2(杭州君毅)同意受让“标的股权2”。

各方一致同意,所有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均分两期,并按照如下约定支付:

①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1(北京元子)应按2.1条约定的价格向转让方(众合轨道)支付标的股权1转让价款的60%,即人民币2,999,997.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陆角零分);

②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2(杭州君毅)应按2.1条约定的价格向转让方(众合轨道)支付标的股权2转让价款的60%,即人民币 3,591,708.6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玖万壹仟柒佰零捌元陆角零分);

①各方一致同意,自转让方(众合轨道)收到受让方1(北京元子)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1(北京元子)应向转让方(众合轨道)付清标的股权1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1,999,998.4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肆角零分);

②各方一致同意,自转让方(众合轨道)收到受让方2(杭州君毅)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2(杭州君毅)应向转让方(众合轨道)付清标的股权2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2,394,472.4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肆仟肆佰柒拾贰元肆角零分);

各方一致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与转让方应办理相应标的股权的企业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董事和监事的变更登记以及备案所需的其他文件)。本次交易各方同意配合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及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必要文件,配合公司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企业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各方同意,自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期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1及受让方2共同指定的接收代表移交公司经营管理权。移交内容包括不限于:公司的主要印鉴(包括公章、法人代表印章、财务专用章等)、经营执照、银行账户密钥(包括银行U盾、电子密码等)、财务账册、资产权证、合同文档等资料的移交。

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决议事项应由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受让方1推荐【1】名人选,受让方2推荐【1】名人选,转让方推荐【1】名人选。董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制。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转让方推荐【1】名人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如因违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未履行/未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其他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通知日起的六十(60)日内对其违约予以补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该六十(60)日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的,该方应负责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直接的损失、损害、责任和/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等。

如某一受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相关转让方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项的,每延期一日应按照该受让方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相关转让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该期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止。如逾期超过【15】日的,则相应转让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项下相应标的股权的转让交易。如该守约转让方选择据此终止相应标的股权的转让交易的,则本协议各方应配合签署本协议的变更协议。

如转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向受让方移交经营管理权的,每延期一日应按照该受让方已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相关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经营管理权移交完毕之日止。如逾期超过【15】日的,则相应受让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项下相应标的股权的转让交易。如该守约受让方选择据此终止相应标的股权的转让交易的,则本协议各方应配合签署本协议的变更协议。

如本协议任意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配合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各守约方均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主张赔偿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2)每逾期一日,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协议项下相应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相应目标股权工商变更完毕之日止;

3)如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超过【15】日的,则相应守约方可终止本协议项下相应标的股权的转让交易。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网新智能将被动成为公司关联人。公司与网新智能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原材料采购合同。截至公告日,众合科技及子公司向网新智能采购原材料已签订合同金额7,362.33万元,尚有5,034.30万元未履行完成。2025年度众合科技及子公司与网新智能的关联交易预计2,618.97万元。

3、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网新智能已出具《关于众合科技和网新智能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将采取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业务隔离制度、强化内部管控等方式,有效防止、避免及消除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以确保双方业务的独立性和规范性。

4、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的目的旨在贯彻公司聚焦核心主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助于网新智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变化,提升其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通过引入新股东资源,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1)股权结构及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子公司众合轨道仍将持有网新智能33.1506%的股权。但网新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交易价格及评估:本次交易价格以双方认可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5〕第0479号)的“评估价格”为依据确定,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财务影响:考虑到网新智能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利润占上市公司整体比例均较低,预计本次交易产生的处置损益对公司本期利润总额的影响有限。综合考量交易规模、网新智能业务占比及所得资金的用途,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受让方为北京元子和杭州君毅,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元子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为1,458.2802万元,是一家从事金融业数字内容真伪识别的人工智能技术公司。2024年,北京元子实现营业收入7,588.57万元,净利润781.11万元,资产负债率37.63%。目前北京元子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为稳健的财务结构和较低的长期偿债风险,初步评估北京元子具备履行本次交易付款义务的基础,相关交易款项的收回风险相对可控。

(2)杭州君毅成立于2021年,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是网新智能经营团队及其合作伙伴设立的持股平台,其实际控制人戴文华同时担任网新智能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君毅拟于本次交易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实缴,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和 40 个工作日内分两次支付股权转让款。故杭州君毅在完成实缴款后将具备履行本次交易付款义务的基础,相关交易款项的收回风险亦相对可控。

5、网新技术出具的《关于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回函》;

6、网新智能出具的《关于众合科技和网新智能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7、《杭州君毅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及对外股权投资协议》。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一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潘丽春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出售网新智能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众合轨道计划向北京元子与杭州君毅(此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转让其持有的网新智能53.85%的股权,交易总对价约1,098.62万元。交易完成后,众合轨道虽仍持有网新智能33.15%的股权,但将失去对该公司的控制权,网新智能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出售网新智能部分股权的公告》(临2025-068)。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子公司众合轨道转让其所持有的网新智能53.85%股权后,导致网新智能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并成为关联方。基于此,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与网新智能发生2,618.97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交易是经营必需,交易将按市场原则进行,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详见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5-069)。

保荐机构已对《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1、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8个月;

2、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信义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8个月;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4、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年。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上述授权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授信实际落地情况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剂。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不超过六个月的授信延长期)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重大通报“新道游拼十到底有没有... 您好:新道游拼十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69174242】,很多玩家在新道游...
今日重大通报“红豆斗牛透视挂辅... 您好:红豆斗牛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6355786】,很多玩家在红豆斗牛这...
玩家必看“新天道透视软件辅助器... 您好:新天道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6355786】,很多玩家在新天道这款游...
(独家揭秘)“ 永州跑胡子有没... 您好:永州跑胡子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软件加微信【2278274】很多玩家在这款游戏中...
玩家实测“皇豪互众牛牛如何安装... 您好:皇豪互众牛牛这款游戏可以开挂,确实是有挂的,需要了解加客服微信【6355786】很多玩家在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