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晚间,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安隆,300596.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2,4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4%,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888,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