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审计署在官网发布《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披露,2024年5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430多起,涉及1400多人、630多亿元。
其中,一起涉及金融监管系统内部人员的腐败案件引发关注。
审计报告指出:
一省证监局原局长凌某等人2011年以来,伙同3户企业实控人,先在上市前借用亲属账户“卡点”突击入股,并采取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等非现金、非常规转账方式隐匿入股资金来源,再在上市中为3户企业提供辅导备案、上市保荐,上市后凌某等人将购买的原始股已累计减持套现数亿元,且获利资金长期存放他人账户,只在使用时才转入个人名下。
尽管报告未点名,但结合时间线与公开履历,所涉人物被普遍认为是江苏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峰。
公开信息显示,凌峰,男,1972年生,安徽合肥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在证监系统工作多年。
2004年至2020年,凌峰于江苏证监局任职,曾担任期货监管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以及江苏证监局副局长。
2020年7月,凌峰调任贵州证监局,出任局长一职。
2022年7月,他回到江苏,担任江苏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然而,2024年6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
2024年12月2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凌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当时的通报称,其以监管者身份谋取私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甚至以“投资入股”名义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他还被指对抗组织审查,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违法所得。
江苏省纪委监委认为,凌峰的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不知止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经江苏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凌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次审计署的报告,再度揭开了凌峰案的“操作细节”,也进一步印证了此前“双开”通报的内容。
此案不仅暴露出金融监管系统个别干部与资本勾连的隐秘通道,也凸显出当前反腐工作在金融系统的复杂性与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