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与准确,既为投资者权益构筑保护壁垒,亦构成资本市场公平机制的核心支柱,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底层逻辑。2024年5月14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铁”)发布公告称,ST华铁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据了解,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于2025年4月18日参加法院组织的沟通会。后续,该团队将继续跟进案件。
ST华铁信披违规详情披露
ST华铁在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多项虚假记载。其控股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通过与伊犁远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科恒通(宁夏)新能源储能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与销售合同,虚构贸易业务。2020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71,327,433.93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7.64%;虚增利润总额19,115,044.5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17%。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19,512,192.15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6.01%;虚增利润总额19,512,194.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39%。
在商誉减值测试方面,ST华铁在2020-2021年期间存在重大疏漏。公司未合理评估香港通达资产组实际经营情况,忽视山东嘉泰业务执行中的不确定性,过度乐观预测项目规模,导致2020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30,649,440.08元,2021年少计109,938,468.61元,致使定期报告存在不实表述。
此外,公司在关联交易披露上严重违规。2019-2022年间,ST华铁及其子公司北京全通达发展科技有限公司、亚通达设备、山东嘉泰等,与实控人宣瑞国控制的关联方频繁发生资金往来。此类交易属于法定重大披露事项,应在定期报告中如实反映,但公司在2019-2021年年度报告中完全隐瞒相关信息,2022年年度报告也未完整披露,构成重大信息遗漏。
受损投资者维权通道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吴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ST华铁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收取,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