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据深交所网站,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其中,《指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其中,“轻资产”指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高研发投入”指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设置负面情形。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