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妖小妖
(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一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
淮安市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在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违反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敢于担当作为,被容错免责、激励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明确释放了“为担当者撑腰”的信号。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事引发了基层治理转型的深层思考:当规则与发展陷入两难,当“洗碗效应”令干部畏首畏尾之时,或许容错机制正是破局之钥。
二
容错免责,首先要破除“洗碗效应”的寒蝉心态。
古人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若以冰冷戒尺苛责每一寸探索,只求无过不求有功,则必然导致“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庸碌之风。
谢某某在项目技术指标未全之际,以企业签署《限期补缺承诺书》为凭,先行推进审批,为项目抢出三月宝贵时间,节省成本二百万余元。此举若置于僵化框架下审视,确系“破规”“违法”。
然其本心为公、程序有控、结果增益,恰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所言“出于公心、未谋私利”。若为此类担当套上枷锁,何来改革破冰的锐气?!
但是,赞许之余,也有一些同志表示担忧与胆怯:这不就是“先上车后补票”么?万一弄了半天,最后发现没有票呢?
这种“出于公心”的主观判断的容错标准是不是太模糊了,具体操作是不是容易简单随意化呢?!不得不说谢某某此次行动算不算是一次“豪赌”呢,赌上了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
比如淮安案例中,容缺审批以企业信用承诺为前置保障,以事后补全手续为闭环约束,更辅以纪委监委严谨调查确认无谋私风险。实现了“放活”与“管好”的辩证统一。
若缺乏此类精细设计,容错恐滑向“纪律松绑”的深渊。因此,容错机制亟待构建科学容错清单与评估机制,如明确适用情形、规范评估流程、引入多方监督,方能让担当者轻装上阵而无后顾之忧。
可以参考司法容错中的“证据确凿”“达成和解”等要件,建立事前备案、第三方评估等程序,减少自由裁量争议。要知道容错机制绝非“免罪金牌”,其生命力就在于精准的制度设计与清晰的底线思维。
容错非纵错,其核心在于划清“敢为”与“乱为”的楚河汉界。
更深层看,容错机制折射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对“人”的再发现。通报称这是为了“放大容错激励效应”,推动干部从“怕担责”向“勇担当”转变。从“严管”转向“善任”,从“避责”走向“赋能”,体现的是对干部主观能动性与复杂治理情境的深刻体认。
当“放管服”改革步入深水区,当高质量发展呼唤新作为,我们需要谢某某这般“破冰者”。谢某某们反映的是地方政府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的尝试,对如何进行政商关系重构,破解深层改革进行探索。
三
容错机制正是制度对改革者的温柔托举,令其敢于在无人区点亮星火,既扶起探索中的跌倒者,又为真正干事者撑腰鼓劲。唯如此,改革路上担当者才不会孤单,发展的引擎才能永葆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