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5日电 扬帆新材25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监察委员会签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樊培仁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樊培仁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扬帆新材称,樊培仁在本公司未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委会以外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均有明确的制度流程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高管团队负责,董事长樊彬先生和其他董事、监事,以及以总裁陶明先生为首的高管团队目前均正常履职。
此外,扬帆新材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扬帆新材2024年年报介绍,樊培仁,195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资料显示,扬帆新材专业从事紫外光固化新材料和含硫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5日收盘,扬帆新材跌1.23%报16.05元,总市值3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