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问答·回应关切)
读者关切
我是一名外卖骑手,有时会听到工友因送外卖时发生交通事故而打官司的事。请问,有哪些法律法规能够保障我们的权益?
近年来,我国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全国总工会数据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
加强和创新制度供给——
来自福建漳州的外卖骑手陈某在配送时因交通事故受伤,他通过平台“一键报案”服务,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相关部门迅速作出确认,完成医疗费审核与拨付。这是福建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首笔待遇支付。
今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决定用3年时间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试点扩围工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量身定制”的职业伤害保障,既借鉴了社保的普惠性,又照顾了平台劳动者的灵活性。
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江苏某公司要求外卖骑手圣某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再与其签订协议。圣某送外卖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与公司发生争议。法院审理认为,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依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通过案例指导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关系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妥善化解。”最高法研究室主任?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