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讯 11月30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行长助理于浩的任职资格获得批准。
批复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银保监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于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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