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年报季被立案调查至今,ST汇洲(002122.SZ)涉嫌虚增收入事项即将迎来调查结论。
日前,ST汇洲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监管查明,ST汇洲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连续两年虚增收入与利润总额,导致ST汇洲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份,ST汇洲就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彼时,ST汇洲坦承,公司近期在对前期业务及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梳理核实时,发现2019年度及2020年度部分互联网信息推广业务和部分版权授权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
连续两年虚增收入1.57亿元
经监管查明,2019年至2020年,ST汇洲的两家控股子公司曾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两家子公司为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ST汇洲上述两家子公司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因相应情况,ST汇洲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今年4月份,ST汇洲披露2024年年报时,曾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彼时,ST汇洲指出,公司发现2019年度及2020年度部分互联网信息推广业务和部分版权授权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会计处理不当,财务报表存在差错,因此对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对受上述事项影响的2021至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经上述更正,ST汇洲2019年营业收入调减5990.19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5.08%,归母净利润调减1064.96万元,占公司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0.64%;2020年营业收入调减9688.56 万元,占上市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13.42%,归母净利润调减金额为1184.70万元,占上市公司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7.41%。
彼时,ST汇洲表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因此,不会改变公司在前期有关报告期内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会叠加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此次监管指出ST汇洲2019、2020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汇洲股票近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根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部门拟对ST汇洲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等处罚。
相应控股子公司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业务的原因是什么?相应业务为何长期未被内审或会计师发现?公司董监高人员是否参与或默许相应虚构业务决策?对此次违法事项的投资者索赔风险,公司是否已建立专项基金或应对机制?就相应问题,记者分别向ST汇洲公司邮箱及董秘发送了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获对方回复。
前三季度增收不增利
对于此次监管拟处罚事项,ST汇洲方面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相应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此外,ST汇洲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加强并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加强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
不久前,ST汇洲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报告显示,2025年第三季度,ST汇洲实现营收2.61亿元,同比增长11.27%,环比下降9.74%;实现归母净利润0.37亿元,同环比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不过,2025年前三季度,ST汇洲增收不增利,实现营收8.09亿元,同比增长16.57%;实现归母净利润0.56亿元,同比下降18.12%。
2025年上半年,ST汇洲同样面临增收不增利境况。彼时,ST汇洲解释称,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预计可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97万元至13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6009万元至6049万元。经初步评估,报告期内公司所投资的PE项目未发生明显估值变化,而上年同期公司所投资的PE项目因发生新的融资而估值增加,导致公司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多。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