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MiniMax(稀宇科技)港股IPO招股书对外公布。其中详细披露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数据,并首次正式回应了迪士尼、环球影业和华纳兄弟三大好莱坞大厂提起的AI版权侵权指控。
今年9月16日,迪士尼、环球影业和华纳兄弟作为共同原告,将MiniMax诉至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三家制片厂在诉状中提到,MiniMax旗下AI图像视频生成应用“海螺AI”侵犯了原告的版权,因为其向用户提供的图像视频服务中包含了原告享有版权的知名影视角色形象。原告方还发现,MiniMax发布于YouTube官方频道的“海螺AI”推广视频中,也包含了原告旗下的大量影视角色。

迪士尼、环球影业和华纳兄弟在诉状中举例,“海螺AI”生成了原告方享有版权的小黄人形象。图:诉状
除了模型输出端,原告方还从模型训练输入端提出指控,称MiniMax能够稳定地生成原告版权作品的复制品及其衍生作品,这表明MiniMax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了原告作品用于“海螺AI”的训练和开发。
基于这些被控侵权的事实,三家制片厂对MiniMax提起两个维度的法律主张:首先,MiniMax在开发和训练“海螺AI”,以及向订阅用户提供内容生成服务的过程中,复制、展示和分发了包含原告版权角色的视频及图像,构成直接侵权;其次,倘若MiniMax主张直接侵权人是用户而非公司,原告则以间接侵权作为备选指控,理由是MiniMax明知或应知用户可能创作描绘原告角色的内容,且从提供该服务中获利。
在版权法中,直接侵权指直接利用受版权保护作品的行为;间接侵权则指未直接实施侵权,但诱导或帮助他人实施侵权。
美国司法案件披露网站显示,截至目前,MiniMax尚未提交正式答辩。此次公布的IPO招股书,为其首度公开回应此诉讼。
MiniMax否认了直接侵权的指控,表示“海螺AI”仅在用户输入提示词或上传起始图像时才生成输出。在此情况下,决定生成何种内容输出的是用户,而非公司。公司仅提供工具,并未选择任何特定角色或场景。
就模型训练端使用版权内容的问题,MiniMax预期提出“合理使用”的抗辩理由——“合理使用”是一项版权法原则,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未经许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MiniMax表示,将涉案版权保护的内容用于“海螺AI”模型训练,具有高度的转化性。在训练过程中,作品仅作为输入数据,使模型学习统计模式和一般特征,而非复制或替代任何表达性内容。
MiniMax也反驳了关于间接侵权的指控,辩称“海螺AI”是一款为合法用途而创造的通用创意工具,提供通用型AI工具并不构成帮助、教唆或促使用户实施未经授权的行为。而且,MiniMax认为自身对被控侵权行为不存在已知或故意,原告未能证明MiniMax事先对每一项涉嫌侵权作品具有具体知情,或在收到相关通知后拒绝采取行动。
招股书披露,今年8月27日,MiniMax收到原告方的来信,但该信仅笼统声称“海螺AI”被用于侵犯版权。收到该信后,MiniMax称立即作出回应并启动调查。不久之后的9月16日,原告在起诉状中首次明确指出其认为被侵权的具体角色,MiniMax随后采取了防止侵权的措施。
在赔偿方面,三家好莱坞制片厂在诉状中指称,该案涉及500件注册作品,其有权就每件被侵权作品获得最高15万美元的法定损害赔偿。这意味着,若原告完全胜诉,MiniMax可能面临最高7500万美元的索赔。但MiniMax评估认为,出现这一情形的可能性极低。一个原因在于,对于非故意侵权,法定损害赔偿通常上限为每件作品3万美元;而约15万美元的较高上限需要被认定具有故意,且司法实践中此类判例极为罕见。
好莱坞巨头与MiniMax的诉讼,是近年来版权方和AI公司利益博弈的缩影。根据南都12月中旬发布的《生成式AI落地应用:透明度测评与案例分析报告(2025)》统计,截至2025年11月18日,美国已至少发生56起AI版权的诉争。其中超过50起案件都涉及AI模型输入端和输出端的版权侵权案例。
MiniMax在招股书中提示,模型的训练数据可能包含未经所有必需第三方许可的第三方文本、视频、图像、音频或其他内容;模型生成的内容,亦可能与现有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商标或其他受保护知识产权存在高度相似的风险。一旦遭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MiniMax表示,为缓解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相关风险,公司已实施并将持续加强一系列内部控制及合规措施,其中包括实施技术过滤和筛选措施——采取基于关键词的过滤器和其他筛选机制,以减少生成侵权内容的风险。
在12月18日的南都“第九届啄木鸟数据治理论坛”的圆桌上,AI版权治理也是一项备受关注的话题。
MiniMax稀宇科技总编辑、副总裁彭韬在这场论坛上表示,现实的瓶颈在于:AI公司对于高质量数据具有明确需求,但如何保障企业充分合规获取优质数据以推动技术发展,无论是政策法规还是市场机制都需要进一步创新突破。“作为企业,我们希望可以没有顾虑地合规获取数据资源,但是人工智能技术对于数据要素的生产利用有其独特性,目前传统数据保护和版权保护机制还存在一些无法完全匹配的地方,期待各方共同探索解决”。
在接连不断的AI版权纠纷当中,一些案件已达成和解,“以诉促和”的做法越发明显。还有版权方和AI公司在未发生诉讼的情况下主动开展授权合作。12月11日,迪士尼与OpenAI达成10亿美元的股权投资,并将旗下200多个动漫角色授权给后者的Sora使用。
彭韬赞赏迪士尼与OpenAI的合作范式,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实现共赢的案例。
“通过IP授权、创作分成等多元化市场手段代替司法诉讼,这可能是更有利于AI企业和技术发展的一条道路,也可以为数据版权方拓展更丰富的市场应用模式。我们也希望能跟数据提供方形成利益共享的良性合作机制。”彭韬建议,可以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联合AI公司、版权提供方和数据交易机构等多方主体,针对一些现有法律规则尚不明确的环节开展沙盒试点,共同探索解决方案,打造示范案例。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