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财务造假虚增利润逾4670万元,京山轻机因旧案“戴帽”,称当前经营未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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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20:41:37


本报记者 李贝贝 上海报道

1月18日晚,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山轻机”)(000821.SZ)披露《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整改情况说明,因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慧大成”)2018年通过虚构合同、确认未履行合同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1月20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不过,京山轻机强调,本次处罚事项对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对财务状况无新增影响。

1月19日,《华夏时报》记者就慧大成财务造假事件的后续处理及公司经营现状致电京山轻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回应称,相关具体情况均已对外披露,请以公告内容为准;对于经营状况、企业发展等相关问题,则建议记者参考公司发布的财报。

子公司造假关停多年仍遭ST

公开资料显示,京山轻机始建于1957年,1998年6月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是一家以高端装备为核心业务的集团公司,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光伏、瓦楞包装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其中光伏装备业务和包装装备业务为其核心主业板块。截至1月16日停牌前,京山轻机的股价13.95元/股,总市值87亿元。

今年1月16日,京山轻机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3号),被指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悉,京山轻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目前已由湖北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京山轻机于2015年至2018年分步投资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慧大成”)股权,自2018年2月开始持有慧大成51%股权,2018年京山轻机将慧大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年,慧大成及其全资子公司京山京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虚假合同、将未实际履行的合同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后,导致京山轻机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占京山轻机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京山轻机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6月22日,京山轻机披露《京山轻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了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的财务数据;2022年1月29日,京山轻机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记者注意到,2024年11月1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除对上市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外,监管部门也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安排。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京山轻机给予警告;对京山轻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健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慧大成时任董事长罗月雄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慧大成时任总经理王建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京山轻机时任副总经理曾涛(分管财务工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主业下滑压力待解

对于此次处罚,京山轻机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该事项为历史遗留问题,所涉主体早已关停,相关问题已在法律(责任人已获刑)和财务(公司已于2022年完成追溯调整)层面获得彻底、完整的解决。

在1月18日晚披露的整改情况说明中,京山轻机进一步披露,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主动发现慧大成的财务异常,并于2021年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坚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同时,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慧大成原股东犯合同诈骗罪,相关刑事责任已追究完毕。

同时,基于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公司已于2022年1月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涉及慧大成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该次整改已使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反映了真实情况,所有历史财务影响均已消除。而目前涉事主体慧大成早已关停,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体系无任何关联。

对于市场关注的经营现状,京山轻机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月18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主营的光伏装备业务、锂电装备业务、包装装备业务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均按计划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已于2022年完成财务追溯调整,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构成新的重大不利影响。

京山轻机同时表态,公司后续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将以此为深刻警醒,在全集团范围内启动内部控制全面自查与整改专项工作,重点加强对子公司的治理与监督,全面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并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培训,“从实质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尽管强调“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构成新的重大不利影响”,但从业绩表现来看,京山轻机的经营压力已有所显现。

财报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2亿元,同比下降18.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亿元,同比下降34.23%。2025年上半年,京山轻机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6.47亿元,同比下降8.59%;同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23.71%。

从核心主业来看,光伏装备业务和包装装备业务的营收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其中,光伏自动化生产线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5.15亿元,占营收比重68.96%,但同比减少18.92%。在光伏装备领域,公司产品覆盖了组件和电池片等环节,为客户提供光伏制造整线解决方案,该业务为京山轻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其业务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晟成光伏”)。同期,其包装自动化生产线实现营收4.17亿元,占营收比重为11.44%,同比减少4.48%。

面对主营业务业绩下滑的挑战,京山轻机已在半年报中明确应对策略。例如,在光伏装备领域,公司将通过拓展多元化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加快高端及差异化产品研发等方式,降低单一市场波动对经营的影响,并积极储备新业务增长点;在包装装备业务方面,重点拓展高附加值细分市场,并开发智能化、柔性化新产品线。同时,公司将通过客户结构多元化、成本精细化管控、服务增值化转型等举措,全面提升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

在新兴业务布局上,京山轻机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据悉,目前京山轻机已率先完成下一代钙钛矿电池核心量产装备的开发与验证,并与全球领先的钙钛矿研发机构及企业建立合作;锂电池装备业务作为公司明确的增长引擎,公司已成功拓展至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智能装备领域,目前,公司在大圆柱电池、储能电池模组/Pack线等高端设备上订单饱满,具备独特竞争力;包装装备业务领域,公司通过成功的智能化升级与国际化拓展,海外市场毛利率持续优化。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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