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盈科律师事务所发布公告回应了关于网传的“梅向荣先生事件”。公告称,梅向荣先生已辞去在本所担任的一切职务,该事件系其家人开办公司产生的问题,与本所执业活动无关联。本所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将依法依规及时披露合规信息,接受社会与行业监督。

图源:盈科律师事务所公告
3月11日早间,盈科律师事务所前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涉融资担保暴雷、40亿资金窟窿、已自首”等传闻在网络快速发酵,引发高度关注。
当日早间“盈科法律微观”发布了《盈科全球董事会会议顺利召开》的相关消息,此次会议于3月10日在北京总部圆满召开。会议上,盈科全球董事会主任由李景武接任。关于梅向荣的信息只字未提,公司官网中相关的创始人信息也已经查询不到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向相关人士确认,此次事件所涉行为主体为上海赢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股权关系来看,该企业与盈科律师事务所无关联。
盈科律所有关人士也指出,该融资属于梅向荣家庭层面商业行为,与律所运营完全没有关系。盈科全球董事会已经查阅过梅向荣所签署的融资协议,融资协议金额为10亿元,而非网传的40亿元。这10亿资金不涉及盈科律所资产抵押,但可能存在用盈科的声誉换取信任。
另据澎湃新闻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梅向荣已向警方自首,但涉及多少资金并不确定,北京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已进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据多家媒体报道,梅向荣作为北京向荣清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荣清能汽车”)发起人,在2021年末,曾与鑫桥联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双方以融资租赁100亿元人民币支持向荣清能氢燃料智能商用车应用推广。
不过在签约仪式之后,主流媒体和行业报告中几乎找不到关于向荣清能汽车发布具体信息。由此来看,其品牌后续动作十分有限,这与当时“100亿融资租赁支持”的宏大愿景形成了鲜明对比。
2026年1月,梅向荣从该公司退出,40%股权转给了梅亚萍,梅亚萍任职盈科环球控股法定代表人、盈科旅游集团总裁,同样是盈科系的核心高管。退出向荣清能汽车两个月后,融资担保暴雷的传闻爆发,不过目前并没有明确消息表明,梅向荣此次“爆雷”事件与该项目有关。

图源:企查查
从公开信息可以看到,梅向荣的身份不止是律师。据企查查信息显示他曾在29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35家公司担任股东,涉足汽车、地产、投资等多个行业。
此次梅向荣事件中,有消息称“梅向荣挪用律师费融资”,该说法目前缺乏事实依据,可视为谣言。虽然消息不实但也引发了业内大咖的忧虑:留在所里的律师费,还安全吗?
有业内人士对财视传媒透露,盈科律所实行了全国资金归集,再分所下发。“Ralog”的报道也确认了这一模式,据其分析,盈科的收费模式不同于其他同行,旗下分所无财务支配权,这种模式形成了大额沉淀资金,这也给了高管一个可以挪用资金的机会。

图源:Ralog公众号
如果说挪用律师费融资只是担心,那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主任卷款数亿元出逃,就是实打实的律所“爆雷”。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在过去十多年里,王智和他的律所以“律所经营”为名,向客户非法吸纳资金,并承诺高利率回报。许多人把积蓄、养老钱甚至给子女买房的钱投入其中。受害者多达400多名,涉案金额数亿。
其利用正规律所资质,通过免费法律讲座和“家庭法律顾问”服务获取信任,并伪造详尽的业务报告,营造专业、繁荣的假象。承诺高额年利率回报的同时,通过“准时付息”建立信用。设置与投资额挂钩的福利,如高端旅游、抽奖、现金奖励,刺激客户追加和长期投入资金。
2025年12月,利息停付,王智拉黑所有出借人后失联,涉案金额高达9亿。
两个案件各异,但核心类似,律所成了信任背书的工具。自2015年“全球违约年”肇始,律师因参与金融而涉案被抓的案例比比皆是,但将律所本身作为作案工具进行融资的却不算多,正因如此,这两起事件才如此震惊业界。
就在前不久的3月2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决定,批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这个变化表面上只是组织形式调整,实质上却涉及一家大型律所的责任结构和治理结构的重构。

图源:北京市司法局
我们通常遇到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就是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以注册资金为限。而合伙制企业,正好相反,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律所必须是合伙制企业。
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在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后,存在重大过失的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故意或过失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图源:网络
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这是行业规模化发展与风险防控需求的必然选择;对于普通民众、企业经营者来说,两种合伙形式的差异直接关系到权益保障与风险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