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儿子5岁的时候,我带他坐地铁,他在车上一不小心拍到了前面一个年轻姑娘的大腿上,那姑娘转过身来,眼看脸就要黑了。
我没等对方开口,立刻先跟姑娘说:“对不起对不起,没看好孩子。”
然后弯腰把孩子拉到面前,对着他的眼睛说:“宝宝,你刚才碰到阿姨了,阿姨会疼的,我们要跟阿姨说什么呀?”
他怯生生地开口:“阿姨对不起。”
就这一句,姑娘的脸色从乌云密布瞬间转晴,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头说:“没事没事,小朋友站不稳嘛。”
你看,这才是孩子碰了别人之后的正确动作。
不管是不是故意的,有没有邪念,都不重要,只要你碰到别人了,就该先道歉,然后再说其它。

按同样的逻辑,近日碰到人姑娘屁股的4岁男孩的家长应该做的就是,先道歉,再说孩子受伤的事。
我完全同意4岁的孩子确实不懂性骚扰,但孩子肯定应该懂别人的屁股不能随便碰,或者家长至少应该知道。
如果连这个都不懂,那不是孩子的问题,那是家长的教育出了问题。
更可怕的是,有些家长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我的孩子没有性骚扰的动机,那我的孩子就没有任何错。
谁要是觉得被孩子冒犯了,那是你小题大做,是你心里脏,你看,这套逻辑,听着是不是特别熟悉?
“他还小,你跟一个孩子计较什么?”
“他又不是故意的,你至于吗?”
“你这么大人了,怎么还跟孩子一般见识?”
这些话,是不是句句都像刀子,把对方的委屈和不适,活生生地给逼了回去?
这是强盗逻辑,是用孩子的“无心”,来为自己的“失职”开脱。

其实,这场误会的起因就在于家长。
餐厅是公共场所,本来就人多,人流大,作为家长没有及时制止孩子在餐厅内拿着玩具枪追逐,才会导致孩子碰到了别人的屁股。
应该说,孩子和那个姑娘都是受害者,家长才是罪魁祸首。
关于是不是骚扰,我觉得应该换位思考,不管你是4岁还是40岁,人家只知道自己的隐私部位被触碰了。
那种突如其来的惊吓和不适感,是真实的,这不是矫情,这是人的本能反应。这跟孩子是不是故意,跟孩子懂不懂性,没有任何关系。
这就好比你走路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不管对方疼不疼,鞋有没有踩脏,你是不是该说先“我不是故意的”,然后看看人家脚有没有事。
同样的逻辑,怎么到了孩子摸屁股这件事上,道理就变了呢?
一句“他只是个孩子”,就把人家这种真真切切的伤害,给轻飘飘地抹掉了,这相当于在人家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我特别烦一种论调,说现在的人太敏感了,动不动就上纲上线,搞得人心惶惶,孩子都不敢带出门了。
这纯属倒打一耙。
真正的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真正的自由,是你在想干什么的时候,心里还装着别人。
你带着孩子出门,你的自由是享受亲子时光,但你的责任是确保你的孩子不影响别人,不冒犯别人。
如果你的孩子冒犯了别人,你的责任就是第一时间替孩子道歉,并且让孩子明白,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这个道理,跟孩子的年龄没有任何关系。
就算是2岁的孩子不小心碰了别人,家长也应该说对不起,你说对不起,不是因为孩子“故意耍流氓”,而是因为你没看好孩子,给别人造成了困扰。

至于对方是否反应过激致使孩子受伤,我记得有个段子是这么讲的。
一个孩子不小心把别人的车给刮了,被车主下车扇了一巴掌,然后大声喊:这是谁家孩子?
家长到场后,了解清楚了事情的原委,第一时间就给车主道了歉,然后当场按照司机的要求赔了钱。
车主刚要走,家长拦住他:你的车钱我赔了,我孩子的脸该说道说道了。
这是个段子,但里面的逻辑跟4岁孩子的事情差不多。
家长肯定应该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但要保护得让对方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