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岛内首套首付降至20%! 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厦门 公积金新政交满半年可贷款



4月19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对照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

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

政策要点:

一、在全市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变化:原政策是岛外最低首付20%,岛内25%,此次跟随岛内商贷首套首付最低比例进行调整,全市统一最低首付比例为20%;

二、在全市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变化:原政策是岛外最低首付30%,岛内35%,此次跟随岛内商贷二套首付最低比例进行调整,全市统一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文件精神,对照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政策自2024年4月17日起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

来源: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附最新厦门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