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9月11日电(记者梁犇)2015年至2024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共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万件,救助困难当事人1.8万人,救助总金额4.3亿元(人民币,下同)。经过十年快速深入发展,该省法院司法救助的覆盖面、惠及人数与资金保障力度均实现跨越式增长,为涉诉困难群众摆脱生活困境、共享司法公正搭建更加稳固的桥梁。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1日召开的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会上通报了山东法院司法救助十年工作情况,并发布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据山东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司法救助委员会主任委员黄伟东介绍,2015年-2017年,该省司法救助处于起步开创阶段,年均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决定救助人数及决定救助金额均呈迅速增长态势。2018年起,年均救助案件超过1900件,救助人数超过2000人,发放救助金超过5000万元。近五年(2020-2024),该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000余件,救助涉诉困难群众1万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亿元,较前五年(2015-2019)同比增长75.6%。2024年,该省法院开展司法救助“清零”行动,实现司法救助在山东省县(区)的首次全覆盖。
黄伟东说,经过十年发展,山东司法救助群体范围不断扩展,目前主要涵盖:因犯罪侵害致伤致残、或急需救治又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依靠刑事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陷入生活困难的近亲属,因打击报复人身受到伤害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或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等。
数据显示,涉刑事救助案件数量占比3.9%,发放司法救助金额占比8.2%;涉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救助案件数量占比5.4%,发放救助金额占比5.5%;涉执行救助案件数量占比76.5%,发放救助金额占比64.6%,其中,占比最高的涉道路交通事故的执行不能救助案件,案件数量5000余件,发放救助金额1.2亿元;信访阶段救助案件数量占比7.5%,发放救助金额占比10.7%。
“山东省各级法院重视特殊群体司法救助,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军人军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救助行动。”黄伟东称,近三年,特殊群体救助人数占比达70%以上,其中老年人占比24.3%;未成年人占比13.49%;残疾人占比23.25%;妇女占比47.21%;农村居民占比56.9%。
山东省各级法院聚焦重点环节保障民生诉求,加大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救助工作,十年来共办理涉刑事救助案件近600件,发放救助金3000余万元,案均救助5.9万元;积极回应切实解决“执行难”和信访化解社会期盼,超六成司法救助资金用于涉执行的救助案件。
此外,山东法院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健全完善救助程序和方式,确保司法救助公正规范、便民高效;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司法救助整体效能,建立联动救助机制,推动构建多元救助体系。
2025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作,先后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专题会商建立信息共享和救助帮扶衔接机制;与省民政厅会商建立救助申请人线索推送、司法救助后社会救助政策落地、社会救助情况定期反馈等协同机制。在省级层面,推动司法救助深度融入“政府支持、部门负责、相互联动、社会参与”的救助保障体系,有效推动该省法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