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薪208万”郑爽将5公司告上法庭 索要1个亿
admin
2021-12-12 21:13:19

原标题:“日薪208万”郑爽将5公司告上法庭 索要1个亿

很久没有公开露面的郑爽又出现在大众面前,她起诉ST北文等5家公司,要求后者支付亿元片酬,希望法庭判决当初为避税而设计的增资协议等无效。税务部门查明,该避税手法,正是郑爽的前男友张恒设计,张恒也是郑爽逃税等一系列事件爆发的举报者。

近日,上市公司ST北文发布的一份公告迅速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公告显示,诉讼原告为郑爽,被告方共5个,分别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及ST北文,ST北文是第五被告。

郑爽向法院请求确认浙江唯众与上海晶焰沙签订的《增资协议书》及其《解除协议》无效。其中诉讼请求含“请求判令上海晶焰沙向原告支付1.0825亿元”,及“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五对1.0825亿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晶焰沙公司由郑爽母亲实际控股,也是唯一一位实际股东。此外据称剩下的4800万元片酬,郑爽也走了萃珊雯公司的艺人签约途径,进一步减少税收,萃珊雯公司也是由爽妈实际控股占据97%的股份。

有媒体分析,起诉原因或是郑爽被罚款后,当初的避税手段已丧失意义,不如将1.0825亿元从公司资产,直接转到个人手中。

今年8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

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

郑爽上述行为无视严禁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要求,偷逃税主观故意明显,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此外,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此外,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提供方便,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已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事实上,自郑爽事件爆发后,ST北文股价已跌近90%

作为一家知名公司,ST北文此前在行业内还是很有影响力的,一度被称为“票房之王”。《战狼2》、《流浪地球》、《你好,李焕英》、《我不是药神》等都是这家公司出品。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家公司突然爆雷了。

在郑爽因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被重罚的同时,ST北文也因财务造假吃了罚单。

证监会8月27日表示,ST北文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2018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虚增收入4.6亿元,虚增净利润1.91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2005 年《证券法》证监会拟决定对ST北文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3万——30万元的罚款,并拟对娄晓曦采取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业绩方面,10月28日晚间,ST北文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ST北文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同比增长1746.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3.95万元,同比增长132.96%。年初至三季度末,ST北文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同比增长111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772.31万元。

根据大众日报、证券时报等整理

责编 郝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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