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后简称《政策举措》)。
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政策举措》提出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介绍,据统计现在已经有100家左右的机构在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超过2500亿。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图片来源:国新网)
朱鹤新说,在债券市场设立“科技板”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内容,现在进展下来还是比较顺利的,实际上解决现在一个重点难点的问题,就是股权结构在“募投管退”当中最前端的“募”的问题。为提升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的适配性,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了债券市场“科技板”,在继续服务好科技型企业的基础上,支持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丰富科创债券产品体系。这次把科技型企业发行的债券单独拿出来,并在债券发行交易制度上作出差异化安排。
朱鹤新介绍说,这个差异化安排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支持发行人灵活分期发行债券,二是简化信息披露的一些要求,三是自主设计含权结构、还本付息等债券条款,四是减免债券发行交易手续费,五是组织做市商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六是推动评级机构创新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5月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已经发布公告,具体措施正在落地当中。
朱鹤新表示,在这3类发行科创债券的主体当中,最需给予支持的就是股权投资机构。他介绍,股权投资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特别是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而股权投资结构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重要力量,但目前存在问题主要是股权投资机构本身是轻资产的,长投资周期的,靠自身发债融资期限比较短,融资成本比较高。通过这样一个科技板,要解决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债券市场科技板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担保增信、直接投资等方式,同时也加强与地方政府、市场增信机构合作,共同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为激励创投行业提升服务能力,工具将重点支持排名靠前、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也希望通过这样的工具创新,能够给市场化的股权投资机构拓展一条资金的渠道,解决募资难问题。
朱鹤新说,目前市场各方响应积极,多家机构已经注册或者已经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据统计现在已经有100家左右的机构在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超过了250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