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芬达)创业板IPO提交注册。距离正式受理已经过去近三年。
这家以卫浴毛巾架为主营产品的企业,在经历中止审核、更换审计机构、新三板长达三年的停牌后,终于迎来上市进程的曙光。招股书显示,公司凭借“87项发明专利”和“中国电热毛巾架领先智造基地”称号冲击资本市场。拟发行不超过2167万股,募资6.65亿元,用于自动化生产线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但外销依赖、客户集中、公司宣传数据明显与招股书打架、家族式治理波动等风险,贯穿这场长达三年的IPO马拉松。
在这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艾芬达IPO本应更快一些,但因为最开始的审计是大华会计事务所,而大华所服务的客户出现造假被重罚,也导致艾芬达IPO推进遭遇暂停。去年5月艾芬达紧急更换会所才回复上市审核。
外销占比九成,欧洲市场成“双刃剑”
艾芬达主营卫浴毛巾架及暖通零配件,产品以外销为主。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收分别为7.62亿元、8.30亿元和10.5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7.36%;净利润分别为0.93亿元、1.64亿元和1.18亿元。外销收入占比持续超90%,其中英国市场贡献超60%,欧洲客户包括翠丰集团、塔维博金集团等建材巨头。
在贸易风波不断地背景下,若欧洲对中国暖通产品加征关税或发起反倾销调查,公司将面临出口受阻风险。与此同时欧洲房地产市场疲软或居民收入下降,可能导致下游采购量萎缩。以英国为例,全球知名的房地产服务提供商Savills对EPC数据进行了分析2024年英国新建住宅的数量跌到了近7年的最低点,只有21.7万套,比2017年还要低!而2023年是23.1万套。英国Barratt Developments预计其 2025 财年的房屋建设目标将下降高达7%。华尔街见闻报道称贸易战以来英国房屋销售指数跌至2023年以来最低水平,预计未来三个月将继续走低。二手房交易量下滑9%,已对部分客户订单形成压制。
报告期内,艾芬达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50.49%、45.77%和43.05%,虽呈下降趋势,但依赖度仍较高。其中翠丰集团一家占2024年收入的19.26%。若核心客户采购策略调整,业绩将受显著冲击。更值得警惕的是应收账款风险。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达2.93亿元,占营收27.93%。其中账龄1年以上的占比12.7%,计提坏账准备2915万元。若海外客户资金链恶化,坏账损失可能进一步扩大。
汇率风险敞口扩大
2022—2024年,公司因外汇结算产生汇兑损失累计2620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7.1%。2025年一季度,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净利润175万元。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2025年3月末较年初贬值1.2%),汇兑损失可能进一步攀升。
对冲策略局限: 公司采用远期结售汇管理风险,但合约规模仅覆盖30%外销收入,且汇率预测偏差可能导致对冲失效。
研发投入不足,产能消化存疑
尽管艾芬达自称“高新技术企业”,但研发投入强度(研发费用/营收)仅3.18%—3.53%,低于创业板公司平均水平(5.2%)。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境内外专利736项,但核心发明专利占比不足12%。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100万套毛巾架产能(现有产能200万套)。然而,欧洲市场增速放缓2024年卫浴毛巾架需求增长率降至5.8%;国内渗透率低,电热毛巾架在国内普及率不足1%,市场教育仍需时间。 若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固定资产折旧将拖累利润。2024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已达3140万元,占营收3.0%。
公司在官方公众号上宣称“一年出口欧美超200万套热毛巾架”,但官网却称“拥有年产200万套卫浴毛巾架的生产能力”按此理解公司每年生产的产品都消往欧洲了,远不说欧洲市场占比没有100%,至少说明公司产品是供不应求的。但招股书上存货一栏显示2024年存货达2个亿。
更蹊跷的是官网上艾芬达表示公司2021年欧美年出口100万套,根据招股书上欧美出口达200万套的数据。公司截止2024年短短3年公司产品销量实现翻倍。而从财报上来看营收增速远低于销售增速。谁在说谎?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声称有雄厚的科研力量是L7级“数智工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但通过招股书发现公司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人员只有区区12人,占比6%。而专科以下人员137 人,占比72%。而研发部门经理张卫也仅是专科学历。
家族式治理,社保缴纳瑕疵
实控人吴剑斌通过直接持股及控股润丰电子,合计控制公司44%表决权。尽管公司声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关联交易风险(如向实控人参股企业采购设备)及不当控制隐患仍存。
同时控股股东润丰电子持有艾芬达36.92%,润丰电子另一个股东包旖云正是吴剑斌的配偶。第三大股东包家忠是吴剑斌岳父包旖云的父亲。三人总计持股已经超过50%,是典型的家族式治理机构。
此外,公司社保缴纳存在合规瑕疵,2024年社保未缴人数占比24.7%(470/1906人),公积金未缴率19.1%;理由包括“员工自愿参加新农合”“退休返聘”等,但不符合《社会保险法》强制缴纳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第60条强调用人单位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减免,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补缴责任。控股股东虽承诺承担潜在赔偿,但劳动纠纷风险未消。
而在艾芬达官网上的介绍“现有员工1100余人”,而招股书上员工显示为1906人,两个数据相差800人。
艾芬达凭借ODM模式撬动欧洲市场,但过度依赖单区域、单客户的结构,使其抗风险能力薄弱。汇率波动及产能扩张压力,公司创业板定位的“创新性”与“成长性”面临考验。
更重要的是官网数据和招股书数据存在较为明显的误差。企业诚信经营待考。
若无法统一口径加速技术升级、开拓多元市场,翻倍销量也恐难持续。不知长达三年等待艾芬达能否迎来上市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