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单位、市场经营主体:
鸟类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履行道德责任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禁止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餐饮单位:拒绝野味,倡导文明饮食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任何野生鸟类及其制品;
2.不得以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作为食材或噱头制作、销售菜品,菜单、广告中严禁出现相关宣传内容;
3.主动向顾客宣传禁食野生鸟类的理念,引导选择合法养殖的禽类食材,共同守护餐桌安全。
二、农家乐:生态为本,打造和谐田园
1.选址和建设避开鸟类栖息地与繁殖区,采用环保材料和施工工艺,减少生态破坏;
2.不提供野生鸟类菜品,不以“捕鸟体验”“特色野味”招揽游客;
3.开发观鸟导览、自然科普等生态旅游项目,设置文明观鸟标识,引导游客与鸟类和谐共处。
三、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不得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四、消费者:理性消费,做文明守护者
1.坚决抵制购买、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不参与非法鸟类交易活动;
2.选择合法合规的宠物鸟,不盲目追求稀有保护品种;
3.提醒周围的人不伤害、捕杀和非法经营贩卖鸟类及野生动物的活动,不掏鸟窝,不捡鸟蛋,不笼养野生鸟类和野生动物。
五、认清危害,健康饮食
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病毒,食用野生动物会使我们暴露在未知的健康风险之中,一旦感染,后果不堪设想。广大市民应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树立健康饮食观念,自觉远离 “野味”。
六、鼓励举报监督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