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这份报告,围绕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展开实务解读,涵盖多方面关键内容,为相关机构提供了详细指引。
科创债是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品种,分证券交易所发行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和银行间市场的“科技创新债券”,前者发行人含科创投资等四类企业,后者包括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其推出旨在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2024年底至2025年5月,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政策完善其规则。
发行条件及要求上,银行间市场股权投资机构需满足经营稳健等四类情形之一;交易所市场支持优质私募和创投机构,发行人需诚信记录良好等,科创投资类发行人还需符合特定投资相关条件。募集资金用途方面,银行间市场要求至少50%投于科创领域,交易所市场则不低于70%,且两者均允许置换符合条件的自有资金投入。信息披露上,银行间市场需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相关要点,交易所市场要披露科创投资业务等情况,且均有存续期披露要求。发行利率和价格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鼓励条款创新。
审核关注要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是否合规、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比例和范围、发行人偿债能力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报告最后指出,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虽迎来机遇,但需遵守相关规则,做好多方面工作,律师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科创与资本市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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