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处北京原点培优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及违规办学案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原点培优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内,利用展板、电子屏发布含有“年级前10名6名原点1对1”等内容的广告,经查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存在未取得办学许可开展教育活动等违法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
2024年1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原点培优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查处北京应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应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含有“严选师资匠心教学实力师资,高效提升有保障”“证书齐全入职必须有教师资格证书”“公司积累多年教育经验,覆盖全北京的优质教师资源”等内容的广告,经查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4年9月2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应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3.查处东方艺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东方艺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公众号发布含有“A+画室十三年各省联考校考战绩卓越联考过关率100%”“保过、签订保过协议”等内容的广告,构成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4年12月3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方艺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4.查处北京大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大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自有网络店铺发布含有“入围进面,捷报频传……学员分享成功的喜悦:我的武警已经上岸了,准备体检了……考的两个都过了,是空军和联勤吗,是的,两个都过了”等内容的广告,构成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5年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大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5.查处北京明宇学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明宇学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自有账号,发布含有“全网最低价?/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