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是地方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在提升营商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发展、培育经营主体、带动居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商引资过程倒逼地方政府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法治保障,从而系统性提升营商环境。通过精准引入外部项目与资本,能够有效优化区域内外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的配置效率,使资源流向更具发展潜力的领域。同时,招商引资也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路径,不仅能带来增量投资,而且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前沿管理模式和成熟市场经验赋能本地产业,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形成更具韧性和活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本地局部利益,为争夺更多投资和项目,违规实施税费、用地等各类优惠,人为制造政策洼地,使招商引资陷入盲目无序竞争,出现招商引资乱象。这些短视行为干扰了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显著降低了资源要素整体配置效率,阻碍了国民经济循环畅通。这种扭曲的竞争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大量项目重复建设和产业同质化发展,引发部分行业严重的价格内卷,企业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困境,抑制了企业创新投入和产业创新升级的动力,制约了全国统一大市场规模效应和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发挥,不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鉴于此,破解部分地方“内卷式”招商乱象势在必行。
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再到近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部署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党中央对规范地方招商引资的要求越来越明确,旨在打破过去拼资源要素、拼土地政策、拼财税补贴的“内卷式”招商。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提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进一步释放了规范地方招商引资、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信号。规范地方招商引资,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招商引资乱象,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要素资源在全国高效配置,增强各地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导各地将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从拼财税、土地等政策优惠,转移到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上来,建立规范招商、良性招商新模式,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同时,对有效防止重复建设、营造良好产业竞争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让公平竞争审查和监督问责“长牙亮剑”。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新兴行业、传统行业公平竞争审查细化标准,出台并动态更新招商引资行为负面清单,严格禁止各地在招商引资中违规实施财政、税费和用地优惠,惩处突破环境资源制度和政策规定、违规举债招商引资等各类不当招商引资行为。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招商引资行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或专项治理行动,对违反招商引资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加大对负面案例的通报力度,发挥警示作用。
鼓励地方构建高水平招商引资新模式。鼓励各地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科学分析当地资源禀赋条件,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开展招商引资。开展市场化招商机制改革,以市场化方式统筹利用土地、厂房、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资源要素。推动各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精准合规挑选招商工具,以全方位的产业服务培育产业生态。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促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策、流程、承诺等更加公开透明。健全地方招商引资决策和评价机制,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大力推进科学、精准、合规招商引资。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形成招商引资共享机制及具体办法,推进首谈地和承接地的招商指标、经济指标、财政分成等分享。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弱化地方政府“重投资、轻消费”动机。部分地区为争取更多税源,政府往往会更有动力招商引资。基于此,需要在健全地方税收体系、提高地方自主财力的同时,建立增值税横向分配机制,按照“生产地征收、消费地分配”的思路确定各地区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优化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减少短期经济增长、财政收入等权重,增加创新能力、绿色发展、社会效益等指标权重,研究并试点跨地区增加值核算分配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统计核算制度改革,全面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有效避免由于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经营地与统计地不一致导致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发展需要,及时研究制定新型统计监测指标。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 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