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12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潘敏共13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合作机构管理办法》。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议听取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奖金结算的报告》,相关情况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奖金结算的报告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确认的2024年度税前薪酬的其余部分披露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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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和本行相关规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将进行延期支付管理。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包括了进行延期且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该部分绩效薪酬将在未来3年分年延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