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与布局,增强资产流动性,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一诺致远日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以下简称“一诺致远日新基金”)签署了《关于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合同》,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科创基金”或“合伙企业”)的2.50%(对应合伙份额1,500万元)的合伙份额转让给一诺致远日新基金,转让价格为14,382,741.27元(含税),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浦科创基金份额。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近日,公司收到金浦科创基金的通知,其已完成关于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本次转让金浦科创基金份额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后金浦科创基金的合伙人名称及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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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