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郭弈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因11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累计罚款约6783.43万元。
记者注意到,交通银行违法行为类型还包括: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
此外,该行13名相关责任人一并被追责,罚款金额从0.4万元至17万元不等,其中2人被给予警告。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运与渠道管理部王某东,对交通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责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7万元。
作为近期被罚金额最高的银行,交通银行因横跨11个业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合计罚没6783.43万元(含没收违法所得23.98万元),创下年内股份制银行单笔处罚新高。有业内人士指出,从罚单明细来看,其违规行为堪称“全面失守”。
据《证券时报》报道,交通银行对此回应称,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对交通银行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本次处罚是基于上述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23年以前。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