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北交所上市委将召开审议会议,对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请进行审核,公司计划募集资金2.1亿元,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定位
彩客科技,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是一家专门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现有主要产品包括DMSS、DATA、DMAS、DMS等,下游应用包括喹吖啶酮类及DPP类高性能有机颜料、食品色素柠檬黄、光稳定剂等多种精细化学品的生产,终端应用覆盖高档涂料及喷墨油墨、汽车面漆、儿童玩具、食品饮料、药品及化妆品、塑料农膜、合成纤维、胶粘剂等多个领域。
主要财务数据
彩客科技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整体呈现同步增长态势,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较为明显,但整体情况较为良好。
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彩客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1亿元、3.77亿元、4.54亿元、2.8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314.55万元、8485.54万元、1.16亿元、8643.46万元。
细分产品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DATA、DMSS、DMAS和DMS四种产品,其中DATA产品和DMSS产品销售占比较高。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上述四类产品的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14%、96.30%、96.27%及94.9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056.44万元、37,695.96万元、45,442.75万元和28,307.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主要得益于颜料中间体终端市场的增长以及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增强。
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63%、33.12%、36.12%和 41.29%,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公司毛利率水平变动受产品销售单价和产品成本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与秦燕科技的毛利率较为接近。
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29%、57.05%、55.67%和57.5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主要客户中享有权益。
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28%、65.00%、55.70%和54.04%,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之一对甲苯胺全部自关联方彩客东奥进行采购。
期间费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2,229.15万元、2,938.62万元、2,866.27万元和1,477.2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18%、7.80%、6.31%和5.22%。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28.14万元、328.86万元、320.82万元和240.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63%、0.87%、0.71%和0.85%。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499.54万元、1,787.20万元、1,926.62万元和974.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6%、4.74%、4.24%和3.44%,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38.54万元、864.83万元、800.47万元和366.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7%、2.29%、1.76%和1.29%。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137.06万元、-42.26万元、-181.64万元和-104.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0.11%、-0.40%和-0.37%。
行业竞争格局
与可比公司竞争情况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彩客香港,实际控制人为戈弋先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彩客香港直接持有公司43,223,64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7.992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彩客香港100%股份由彩客新能源持有。
同时,截至2025年6月30日,戈弋先生通过Cavalli Enterprises Inc.持有彩客新能源13.7332%的股权,通过表决权转让安排有权行使Hero Time BVI、StarPath BVI、Radiant Pearl BVI对于彩客新能源合计 41.1995%的表决权,合计持有彩客新能源54.9327%的表决权,能够实际控制彩客新能源。
综上,戈弋先生通过彩客新能源、彩客香港控制公司67.9923%股份的表决权,并通过彩客香港对公司的董事会和日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募集资金运用
部分风险因素
1、客户集中度较高及部分产品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23,179.93万元、21,504.85万元、25,299.79万元和16,297.03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29%、57.05%、55.67%和57.57%,客户集中度较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DATA产品销售客户较为集中,以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向该客户销售DATA的金额占当期DATA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66%、96.59%、89.42%和90.13%。
若未来相关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恶化,导致其向公司下达的订单数量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业绩稳定性产生影响。此外,如果公司无法维护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与合作规模、无法有效开拓新客户资源并转化为收入,亦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蒸汽、污水处理、生产用水、对甲苯胺及电费等物资的情况,各期关联采购的发生金额分别为6,912.13万元、7,515.76万元、6,675.76万元和3,567.3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7.63%、29.81%、23.00%和21.46%。自2024年2月开始,公司已直接与当地电力公司进行结算,不再通过彩客华煜代扣代缴。
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将持续形成部分的关联采购,若公司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内控制度,无法有效控制关联交易规模或未能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则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3.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戈弋先生通过Cavalli Enterprises Inc.、Radiant Pearl BVI、Hero Time BVI和Star Path BVI持有彩客新能源54.9327%的表决权,因而能够控制彩客新能源,并通过彩客新能源对公司进行控制。Radiant Pearl BVI、Hero Time BVI和Star Path BVI 全部股份的法定所有人分别为实际控制人配偶綦琳、实际控制人儿子戈诚煜和女儿戈诚辉。綦琳、戈诚煜和戈诚辉已签署《表决权转让契据》将 Radiant Pearl BVI、Hero Time BVI和Star Path BVI持有彩客新能源的表决权委托给戈弋行使且《表决权转让契据》不可撤销。同时戈弋、綦琳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声明,戈弋、綦琳及其子女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上述股份。若Radiant Pearl BVI、Hero Time BVI和Star Path BVI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向除戈弋先生之外的其他方转让所持彩客新能源的股权,则戈弋先生将不再拥有被处置股份对应的彩客新能源的表决权,因此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监管关于收入确认准确性和业绩增长真实性及可持续性的问询重点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业绩增长真实性及可持续性(1)业绩增长合理性。根据申请文件:①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6,075.81万元、37,696.03万元和45,445.98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554.31万元、7,870.12万元和11,336.89万元,2024年发行人业绩增长较快,其中DATA和DMSS产品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颜料中间体终端市场的增长以及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增强。②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DATA、DMSS、DMAS和DMS等精细化工产品,下游应用包括喹吖啶酮类及DPP类高性能有机颜料、食品色素柠檬黄、光稳定剂等精细化学品的生产,终端应用包括高档涂料及喷墨油墨、汽车面漆、儿童玩具、食品饮料、药品及化妆品、塑料农膜、合成纤维、胶粘剂等领域。
请发行人:①结合下游及终端需求变化、行业格局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客户结构变化、各期业绩实现对应主要订单的获取时间和完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增长主要由哪些领域及其需求驱动,量化分析发行人2023年业绩增长幅度较小以及2024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②说明带动发行人业绩增长的主要境内外客户的基本情况,结合主要客户的扩产计划、产能调整计划、高性能有机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终端需求变动等说明发行人内销收入持续上升、外销收入波动较大的合理性。
(2)销售真实性及核查充分性。根据申请文件: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销售金额分别为19,540.96万元、22,431.06万元和26,299.61万元,占比分别为54.20%、59.51%和57.87%,境内销售持续增加,主要系颜料终端市场需求恢复,境内颜料客户扩产。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集中于印度、美国和日本地区,受客户DIC集团产能调整、高性能有机行业竞争格局变化影响较大。②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终端客户销售为主,各年销售占比分别为96.56%、92.92%和89.10%,主要为有机颜料、食品色素、光稳定剂等生产厂商。而贸易商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增长较快,且存在终端客户指定贸易商的情形。③发行人DATA产品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发行人向温州金源销售DATA的金额占当期DATA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66%、96.59%和89.42%。④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竞争对手销售的情形。⑤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096.16万元、48.43万元和0元,2022年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大。
请发行人:①结合合同、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出口信用保险数据、外汇管理局数据、出口退税金额、汇兑损益等,量化分析以上数据与外销收入是否匹配。②结合DIC集团DMSS产线的运行情况,说明2023年的采购量较2022年大幅下降,但2024年又大幅回升的原因及合理性。③说明发行人以终端客户销售为主、贸易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终端客户指定贸易商采购的具体情况、背景、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说明2024年销售新增贸易商客户的情况,发行人与贸易商客户合作增加的背景,是否存在成立后即与发行人合作、工商信息异常等情形。④说明温州金源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商信息、合作历史、销售内容、金额、占比及毛利率等,说明发行人DATA产品在温州金源同产品总采购中的份额,发行人DATA产品销售是否对温州金源形成依赖。⑤说明发行人向竞争对手销售的具体产品类型、金额、占比及毛利率等,结合竞争对手自身产能及需求情况说明发行人对其销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⑥说明发行人2022和2023年第三方回款的具体情况,涉及的具体交易对象、交易事项、交易金额、毛利率等情况,出现第三方回款的具体原因及商业合理性,代付方与客户的关系,发行人相应的内控措施及有效性,发行人及其相关人员与第三方回款的代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根据申请文件: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64.29%、57.05%和55.67%。②报告期前,发行人曾通过关联方彩客香港及创盈联铖对外销售DATA、DMSS、DMS和DIPS等产品,报告期内因集团规划调整,发行人未与上述公司发生关联销售。
请发行人:①结合发行人与温州金源、DIC集团、印度Sudarshan等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合作方式、是否签订长期协议及相关约定、发行人在其供应体系中的重要性及供货比例、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与主要客户后续的合作计划、主要客户期后的需求、业绩及市场份额的变动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②结合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特别是第一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③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前和报告期内客户数量及客户结构变化情况,能否承接原有的终端客户资源,与相关客户的合作是否稳定。
(4)业绩增长可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①发行人报告期末在手订单金额为4,593.29万元。②发行人部分外销国家和地区存在贸易限制政策。
请发行人:①列表说明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订单数量、订单金额、订单内容、签订对手方、期后执行进度、收入确认情况及回款情况等,分析说明发行人主要订单执行是否存在异常,订单储备是否充足,是否存在订单流失的风险。②说明发行人主要销售区域的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和贸易环境对发行人境外销售策略和市场开拓的影响,分析发行人在相关地区业务的可持续性,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影响新订单的承接。③结合发行人DATA、DMSS等主要产品的未来行业需求情况、发行人在手订单、期后业绩实现情况等说明公司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④请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业绩增长合理性及可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2024年,发行人下游喹吖啶酮类颜料行业生产商德国辉柏赫申请破产,导致全球喹吖啶酮颜料供给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其市场份额暂时流向其余竞争对手,相关生产企业喹吖啶酮颜料产品产销量以及对DMSS、DATA等中间体的需求量有所增加。(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客户DIC集团销售金额分别为4,965.15万元、1,806.67万元、4,682.23万元和1,785.15万元。2022年DIC集团向公司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当年其美国DMSS产线升级改造自产能力不足导致;2023年,美国DMSS产线升级改造完毕其自产能力恢复,未向公司采购DMSS;2024年,DIC集团的美国生产主体因原材料供应问题生产能力受限,再次向公司采购DMSS产品;2025年1-6月美国生产主体的DMSS产线正常运转,未从发行人采购DMSS产品。(3)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印度Roha的销售额分别为3,274.50万元、3,049.29万元、2,452.23万元和2,034.85万元。2023年印度Roha采购量上升,但因销售价格下降导致销售额下降;2024年因环保问题印度当地政府加强了监管,采购量略有下降;2025年1-6月环保问题解决,印度Roha采购量有所上涨。(4)发行人向部分客户如PigmentsServices、淄博鸿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2025年1-6月销售金额下滑较大。(5)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8,307.32万元,同比增长28.3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8,523.88万元,同比增长61.98%。
请发行人:(1)说明德国辉柏赫破产的背景、原因及后续被收购的具体情况,结合下游喹吖啶酮颜料行业格局变动,说明德国辉柏赫退出后其市场份额的具体流向,是否主要流向发行人客户群体,是否构成发行人2024年和2025年1-6月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结合上述情形量化分析发行人2024年和2025年1-6月业绩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行业格局变动情况,说明因德国辉柏赫退出而产生的相关增量需求是否稳定,发行人是否存在期后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2)说明发行人向DIC集团各主体的销售情况,包括不限于各主体名称、合作背景、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占比、毛利率、信用政策及退换货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向DIC集团不同主体间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结合报告期各期DIC集团的需求变化情况以及报告期后发行人向DIC集团的销售情况,说明发行人与DIC集团的合作是否稳定可持续。(3)说明2024年因环保问题导致Roha采购量下降,以及2025年1-6月环保问题解决后Roha采购量上升的具体情况,相关环保事项是否为偶发性事项,报告期后是否存在类似因当地环保或贸易政策变动导致客户需求下滑的情形。(4)说明2025年1-6月发行人向PigmentsServices、淄博鸿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客户销售金额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后续合作计划,与相关客户的合作是否稳定。(5)说明发行人2025年1-6月业绩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成本构成、期间费用变动情况等,量化分析2025年1-6月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6)请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业绩下滑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收入确认准确性,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收入确认原则为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者客户自提,并由客户确认接受、控制权转移,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确认原则为按照销售订单的约定,将产品报关出口、确认货物已装船并取得出口报关单和货物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作为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
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单据的具体类型,相关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有效性,是否存在收入确认单据瑕疵情形,包括不限于缺少收入确认单据、客户签字或盖章等要素不完整、不同客户签收人相同、缺少签收日期等,说明上述收入确认单据瑕疵情形的金额及占比。(2)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的情形,如存在,说明出现相关情形的原因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3)说明客户下单至收入确认的一般周期,列示报告期各期前十大订单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订单获取方式、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订单签订时点、发货时点、签收时点、收入确认时点及其依据、期后回款、退换货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客户相近时间下单但收入确认时间相差较大的情形,相关情形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销售真实性及核查充分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6,075.81万元、37,696.03万元、45,445.98万元和28,307.3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554.31万元、7,870.12万元、11,336.89万元和8,523.88万元。(2)发行人向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温州金源销售金额分别为11,725.22万元、11,817.20万元、13,199.86万元和8,144.02万元,占比分别为32.52%、31.35%、29.05%和28.77%。报告期初,发行人与温州金源的合作方式为先发货再结算,并签署结算合同;自2025年5月起,发行人与温州金源的合作方式改为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和月度结算单,并于每月20号之前通过结算单确认上月已验收的产品数量和单价。(3)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秦燕科技的毛利率变动趋势相反,发行人披露主要系原材料、产品应用领域、规模效应和销售区域不同。(4)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销售数量与客户沟通确定分批发货时间,部分客户相近时间下单但收入确认时间存在一定差异。
请发行人:(1)列表说明发行人各类产品(DATA、DMSS、DMS和DMAS)境内外不同客户类型(终端客户、贸易商客户)下的销售金额、占比和毛利率,说明发行人内外销毛利率和不同类型客户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各期与温州金源先发货后签约确认收入金额及占比,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控设计及执行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与其他客户的合作模式与温州金源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温州金源现行合作模式下框架协议的权利义务约定及执行情况,发行人与温州金源月度结算单的对账依据、对账过程,相关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3)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秦燕科技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地位、产能利用情况、客户结构等,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上升但秦燕科技毛利率呈下滑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发行人获悉客户发货需求的沟通方式,相关沟通记录是否均已留档,相关内控运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订单实际执行情况与客户需求不一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