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东来近年来的部分言行,已经明显超出一个企业经营者应有的边界。他通过情绪化表达、道德化叙事,持续强化自身的公众形象,并在一定程度上煽动了“非此即彼”的舆论对立。这种做法短期内或许有助于提升其品牌影响力,但从长期看,却在侵蚀理性讨论的空间。在我看来,司法绝不能沦为封口工具,言论更不该被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
张军院长、最高法同仁,
我公开致信最高人民法院,旨在引起社会对言论自由与法治环境的关注。当企业家开始超越商业边界,试图借助地方法院压制批评声音时,这已不仅是个体行为,而是公共制度风险。
于东来及其企业近年来被地方政府反复写入报告,获得行政背书,但部分行为显示其试图通过舆论动员和司法手段强化不可质疑的地位。我此前公开发出的致河南省委省以及政府主要领导的信被删除殆尽,显示合理批评空间正在被压缩。司法独立是法治核心,任何争议都应回归事实和法律,而非成为企业或地方利益工具。
言论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竞争依赖信息流通与观点碰撞,批评受压会导致市场信号失真,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我认为,企业家当然有维护声誉权利,但必须在法律和理性框架内行使,不能挤压公共讨论空间。
我仍然相信法治中国,希望最高法关注此事,确保法律公正适用,保护合理批评空间。与此同时,企业家应回归商业本位,地方政府在支持企业时应秉持规则公平。事实上,法治的意义在于普遍信任,而非个案输赢。一言以蔽之,维护理性讨论空间,既是市场经济稳定的前提,也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此致
宋清辉
本文写于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