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违法事实清楚,学校还留着这样的人干啥?
▲光山县公安局以猥亵为由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图/澎湃新闻
文| 刘辰
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南信阳读者王健反映,2025年11月,其上中学的女儿被班主任刘某某带离学校,先后在餐厅隔间、宾馆房间实施搂腰摸手摸腿等猥亵行为。事发后,光山县公安局以猥亵为由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王健称,事发后女儿抑郁加重,他申请刑事立案、立案监督、刑事自诉均未果。对此,光山县检察院人员对记者表示,相关部门未收到王健的反映材料。光山县教育局人士则称,刘某某在案发后受到降级处分,调离该校教学岗位,分配至后勤岗位工作。
这名涉嫌猥亵女生的教师,应不应该被追究刑责,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审理。不过,由于其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可以确认的是,他存在猥亵女生的不法行为,这不但违反师德规范,也已触犯法律。
而当前的问题是,即便依据当前公安机关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学校对该教师的处罚也有畸轻之嫌。不少网友认为,刘某某显然不应只是调离教学岗位了事,而要及时清除出教育系统。
这样的意见也是近年来各方的共识。早在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就明确,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相关要求还明确,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此后,各地学校都加强了涉嫌性骚扰、猥亵学生的教师的处罚力度。据媒体报道,2025年,云南一老师被举报在教室内猥亵女生后,学校解除了与其的人事关系。而类似的处理近年来并不鲜见。
2024年,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王某某被举报猥亵女生,学校迅速处理,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并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高校教师涉嫌猥亵女生,还没有被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学校就根据已经查实的猥亵行为,作出撤销任职资格、解聘的处理,这是对性骚扰、猥亵等性侵犯行为的零容忍。
与之对比,涉嫌对15岁女生实施猥亵的教师,在被行政拘留后,学校却只是给予其降级、调离教学岗位的处理。这哪是“零容忍”,分明是放纵。因此,有必要追问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是怎么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建设的?
更何况,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而该规定第六十条则明确,教职工实施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禁止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
涉事教师刘某某的行径无疑违反了这些规定,既然违反了,那依规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本就是处理此事的必要流程。反观目前这种处理,不仅不合规,对受害学生来说,也会产生很大的心理阴影,因为实施猥亵的“教师”还在学校里工作,而且,后勤岗位与学生的隔离并不明显。
对此,上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责成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对涉事教师作出严肃处理。并对受害女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如此,方能进一步强化各方对性骚扰零容忍的认知,以震慑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