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动力科技被出具警示函,涉季报记载错误
创始人
2026-07-13 22:36:47

蓝鲸新闻7月13日讯,近日,河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记载的2025年度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及对应增减情况存在错误,公司虽已更正,但报告表述仍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新动力董事长程芳芳、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齐龙龙、董事会秘书马辉对上述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河北证监局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芳芳、齐龙龙、马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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